关于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危旧房改造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数:7423 【字体:

区人民政府:

秦淮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张树桐作的《关于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危旧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按照城市更新的总体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各项工作,全区居住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工作程序。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老旧小区整治和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牵头单位、主体及配合单位;编制完善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项目库及整治清单;拟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打通政策路径,实施多部门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为工作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坚持问计于民,创新工作方法。创新改造方式,统筹协调房屋整治与违建拆除、雨污分流、管线下地及电梯加装、适老改造、安防技防、长效管理等工作,做到专项提升和区域集成相结合,从改善居住条件到完善居住功能,再到提高综合环境质量,坚持开门问策,取得群众理解、支持和认可,渐次增强整体功能和效果。

三、科学合理分类,优化治理方案。一方面组织危旧房摸排、鉴定,向产权单位发放《关于危险房屋治理的函》,逐一约谈,督促履行消险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实行一事一议,形成“一幢一策”治理方案,排定月进度计划,因地制宜,确定“留、改、拆”,确保危房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坚持“问效于民”,设立意见征集点,聘请群众监督员,组织开工前的“征询会”、施工中的“协调会”、施工后的“评议会”,全过程监督工程施工,定期会商化解矛盾,推进项目;加强程序管控,严格督查考核,推进“企业自检、监理检查、甲方抽查、政府监督”的四级验收体系,打造精品工程。

会议指出,我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危旧房改造工作还存在资金筹措渠道狭窄、项目协调推进困难及长效管理举措少等问题。为此,会议建议:

一要引入社会资金实现市场化改造。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和方式,探索形成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途径渠道与回报机制。一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在政策允许及规划控制范围内,利用“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无法独立更新的待改造用地增设小区配套设施;二是坚持国资平台为主,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以利于控制成本和改造质量;三是坚持多元化投入方向。进一步明晰政府与市场、业主的边界,遵循谁受益谁承担原则明确整治维修、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等支出分担,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

二要不断深化拓展更新改造内涵着眼于服务功能完善、城市功能有机更新、空间尺度和肌理的整体协调,从而获得环境综合整治更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一是建筑增设,包括建筑内适老化改造、增设电梯等;二是环境改造,如绿化提升、停车及休闲设施增设等;三是基础配套,同步建设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包括充电桩和垃圾分类设施等,在改善提升和整治细节上提供多样化菜单,增添个性化因素,将小区综合整治转化为居民的自觉行动。

三要建立管理维护长效机制。强调“建”“管”并重,实现一次改造、长期保持。一是以综合整治带动基层治理创新。探索形成党政领导、街道主导、社区实践、多元共治、居民自治的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机制;二是提高小区管理水平。推行不同等级的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健全物业管理考核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明确公共设施日常养护维护责任单位,优化综合执法程序和效能,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保证管理的全覆盖、精细化与常态化,形成多方共赢局面。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认真予以研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征求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市建设委员会意见后,于20201213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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