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数:7416 【字体:

人民政府:

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黄劲松作的《秦淮区政府2016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秦淮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公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基本完成,连续多年位列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第一方阵,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秦淮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指标没有纳入高质量考核和党建考核,部分单位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还未达到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指标。全区层面法律顾问团会商机制运行有欠缺。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仍需持续深入推进。管理层级还未完全理顺,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的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尺度和自由裁量不统一,移交案件的流程及证据材料不规范,一些执法的确权工作还未完成。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跟不上综合执法改革的需求。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基层保障仍有不足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从事法治工作的专业人员不足。大多数政府工作部门没有设立法制科,法制专职工作人员缺乏基层执法场所、执法装备等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存在差距。

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深刻总结评估过去五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认真谋划“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响法治秦淮品牌。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切实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长效学法制度,用法治思维来指导和推进工作。要把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和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对部门工作和社区服务的参与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

二要推进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水平。统一街道综合执法的管理权限,梳理工作流程,明确专人定责。明确各部门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相关业务指导、协作和监督的关系。加大执法案件的案例通报力度,对同一事项执法流程、尺度进行统一。明确移权事项的工作流程、规范文书。坚决落实“人随事走”的原则,将工作能力强,执法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按行业、分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手册》和《案例汇编》规范样本的学习和指导,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全科式”执法能力。

三要加强基础建设,提升保障水平。配齐配强各级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健全其内设机构。加强工作部门法制科室的建设,进一步扩大招录法律人才的数量,加大对存量法律人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律人才。各街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拿出固定场所,尽早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各中队的集中办公。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要办公用品、执法装备的相关经费,应由财政统一保障。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予以研究,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及时征求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意见后,于20201130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925


[返回首页] [返回上一页]
关键词Tags:
上一条: 关于免去曲伟同志职务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危旧房改造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网站地图 | 总访问量:57447393 次
主办单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 技术支持:南京标杆科技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20210327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