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4 浏览数:9317 【字体:

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20211

 

2020年是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成立后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指导下,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积极谋划全年工作,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较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年来,召开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4次、办公会6次,开展各类视察检查调研活动12次,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一、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坚持监督支持并重

一是加强区检察院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和套路贷案件办理工作监督。套路贷是金融犯罪中的一种新类型犯罪,往往与黑恶势力犯罪相关,涉案金额巨大,对金融管理、社会秩序、公民人身权利等方面都具有极大的危害性。20205月,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区检察院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和套路贷案件办理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视察调研,召开了区检察院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办案检察官参加的座谈会,以及区政法委(综治办)、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秦淮公安分局等案件办理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座谈会,深入了解检察院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套路贷工作,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在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提出了强化检察职能,精准打击犯罪;加强外部协作,形成维稳合力;强化追赃挽损,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分析研判,深化社会治理等意见建议,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区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提供参考意见。

二是调研区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的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20204月,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区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开展调研,在区法院召开了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人民调解员参加的专题调研座谈会,并走访区司法局了解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经过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充分讨论形成了调研报告。针对目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还存在信息互通、协作配合的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多元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宣传引导还需增强等问题,提出了将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融入基层治理体系,集聚各方调解力量推进健全多元化解网络体系,完善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等意见建议,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报告。

三是服务常委会视察调研公、检、法上半年工作。认真组织召开区法院、区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汇报会,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观看了区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纪实片和区检察院宣传片《检察官夏天》,听取了区法院代理院长周守忠和区检察院检察长陆宁平分别作的区法院、区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认真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秦淮公安分局大明路警务服务中心、网格联动中心、侦查情指分中心和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并听取了秦淮公安分局今年以来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开展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凸显法律巡视质效

一是制定检查方案,组织法规学习。会同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区政府实施《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历时3个月的执法检查。成立执法检查组,研究制定详细方案,并通过秦淮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布。在开展执法检查前,邀请省法律援助中心专家对《条例》基本内容和执法检查相关工作进行解读,为检查组成员掌握《条例》的重点内容,准确认识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明确执法检查方向奠定基础。

二是拓展检查方式,准确掌握情况。检查组听取了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秦淮公安分局及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旁听了一起接受法律援助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案件庭审;开展线上、线下问卷调查;走访律师事务所与从事法律援助的律师进行深入交流;开展现场检查,实地察看了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记录和相关规划、制度、方案制定落实情况,通过上述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准确深入地了解《条例》实施情况。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好跟踪监督。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检查组直面问题既提出了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共享不到位、经费预算不足、人员配备不足等影响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问题,更具体指出了3处执行《条例》规定不到位现象,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同时体现人大担当,向市人大提出修改完善《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建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后,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及时跟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强化了法律巡视的监督刚性。

三、服务代表依法履职,保障代表作用发挥

一是高度重视发挥委员、代表主体作用。坚持定期召开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委员会工作。年初召开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会议,向委员们传达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2020年工作初步安排,并就年度工作进行讨论,交换意见。年末召开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2020年工作,研究2021年工作初步安排。监察和司法委委员年度相关议题的调研、视察、检查活动均邀请委员参加并听取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议题时,邀请参加调研、检查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的审议和专题询问,为人大代表更好履职创造条件。

二是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建议》,先后前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与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沟通,积极促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并按时向提出建议的代表作出书面答复。代表对建议的办理表示满意。

四、高度关注信访工作,跟踪督办涉诉信访

一是调研区信访局局长履职情况。召开了由区信访局部分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对区信访局局长何远征同志的履职情况作了调查,并向常委会会议作了汇报,常委会会议对何远征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并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后,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及时跟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督促加强和改进工作,不断增强其对人民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自觉规范履职行为。

二是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今年共收到涉法涉诉信访件12件,均已及时转办。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其中一件涉执行案件信访件进行了重点督办,前往区法院了解相关情况,与区法院分管领导和执行局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促使信访事项得到解决。协助办理了一件市人大转办的龙翔主任批示的信访件,并按时将办理情况上报市人大。

五、做实创新联动举措,提升委员会工作水平

一是积极上下联动,协助市人大做好《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是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416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专门来我区开展立法调研,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协助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多个部门和街道、社区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622日根据区委主要领导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区委政法委、秦淮公安分局等多个部门和街道、社区负责人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各参会单位对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会后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意见建议核实整理汇总,分别上报区委主要领导和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得到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领导的肯定。

二是注重创新形式,开展旁听法院网络直播庭审工作。针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将人大代表旁听和机关工作人员旁听相结合,通过法院庭审直播网,在区人大机关会议室组织区人大全体驻会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了区法院副院长审理的一件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直播庭审,庭后请区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庭长对案件审理进行了讲解和点评。旁听庭审既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也是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加强法律宣传,积极助力法治秦淮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带头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在区人大常委会学习会上领学了民法典总则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并走进社区宣讲了民法典。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确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成立研究课题组,积极调研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工作,撰写了《司法助力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调查报告》,为秦淮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区提供人大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委二届十三次全会的部署,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社会需求和民众呼声,更加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行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区域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牢牢把握依法监督原则,通过选准监督议题、完善监督方式、改进监督方法,在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得到持续加强和改进。从提升法院、检察院办案质效,更好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角度出发,对区法院类案专审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区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进行监督,关注司法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司法机关综合配套改革。协调、组织好区法院、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半年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公安工作并听取汇报。对加强信访工作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专题调研,助力信访工作顺应新时代新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对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调研,并以此作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在本区域的贯彻落实。

二是以高水平服务保障代表、委员有效参与人大监督。进一步发挥好代表、委员的主体作用,邀请代表、委员更多地参与委员会的有关监督、调研、视察活动,定期走访有关代表并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重点建议督办等工作。建立完善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工作制度,组织好区人大代表线下、线上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推进旁听庭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加强与代表和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和建议,热情接待群众,配合常委会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处理涉诉涉法信访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并做好跟踪督办。

三是以高标准自身建设强化依法履职能力。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认识并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将党的领导贯穿委员会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正确政治立场,为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应有的作用。积极配合省、市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工作视察等活动,加强与上级人大以及其他区人大的工作联系,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监察和司法工作的新提升。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新思想新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强化充实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素养,提高履职能力,增强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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