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发布时间:2021-01-13 浏览数:16846 【字体:大 中
小】 |
(2021年1月8日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陆宁平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二届十三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秦淮,确保“十四五”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百年华诞!
|
[返回首页] [返回上一页] |
关键词Tags: |
上一条:
无
|
下一条:
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秦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