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题
常委会会议议题
一月(第三十三次会议)
讨论决定有关人事事项。
三月(第三十四次会议)
1、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2、对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进行履职评议;
3、审议区检察院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和“套路贷”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4、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
五月(第三十五次会议)
1、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审议区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3、审议区政府关于基层社区治理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4、审议区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名城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5、审议区政府关于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6、审议区法院关于类案专审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情况的报告;
7、对区教育局局长、区民政局局长、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进行履职评议。
七月(第三十六次会议)
1、听取区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2、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审查和批准秦淮区2020年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秦淮区2020年决算(草案);
4、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审查和批准秦淮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
7、审查和批准秦淮区2021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8、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九月(第三十七次会议)
1、审议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
2、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推进情况的报告;
3、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对区建设局局长进行履职评议;
5、审议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6、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
十一月(第三十八次会议)
1、审议《关于召开秦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2、审议《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3、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4、审查和批准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
5、审查和批准区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十二月(第三十九次会议)
1、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初步方案;
2、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
3、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2022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并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4、讨论通过区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5、讨论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
6、讨论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草案);
7、听取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8、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主任会议议题
二月
1、讨论确定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题;
2、讨论确定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四月
听取区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六月
1、听取区政府关于债务管控情况的报告;
2、听取区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月
1、听取区政府关于新街口服务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
2、听取区政府关于南部新城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
十月
1、听取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2、听取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