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春晓辞去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
发布时间:2021-06-10 浏览数:19650 【字体:大 中
小】 |
(2021年5月31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春晓辞去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南京市秦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
[返回首页] [返回上一页] |
关键词Tags: |
上一条:
无
|
下一条:
关于曹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