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在区机关1810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车明军,副主任夏东宁、张立龙、傅海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董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建勤,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各工作机构、区财政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张立龙副主任主持。
一、关于政府性债务情况。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李慷作的《关于秦淮区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拟任人选郑骏作的《关于秦淮区政府性债务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管控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债务管理制度建设,不断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债务余额始终控制在人大常委会审批的限额范围内,全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会议指出,目前全区政府性债务规模依然较大,仍存在一定规模的隐性债务,化债压力亟需化解,债务风险仍需警惕。
会议建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下一步,要结合我区隐性债务治理的基本趋势与治理重点,以及“十四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债务管控工作:一是强化部门监管,提高债务管理水平。发挥财政、审计、国资、监察部门监管优势,健全任务分解、检查监督、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等形成覆盖全面的联网监督体系,防止监督碎片化、滞后化。健全“定期报告+重点关注”的监控机制,及时反映债务增减变化,定期开展调度和通报,重点关注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状况,督促主动评估外部条件因素及自身经营活动对财务状况和债务风险的影响,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规避风险,牢牢兜住“三保”底线。二是健全举债机制,严格控制债务规模。综合财政收支结构、偿债能力以及现有债务配比、债务率水平等,在额度范围内举债,实现债务与其偿债能力相匹配。统筹每年财力和债务偿还规模,适当调整偿还进度,使债券到期时间和再融资时间相对稳定,缓解债券集中兑付压力。严格审查债务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严禁脱离财力承受力的项目,穿透式监控债务规模,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运行。三是强化支出责任,提升债务资金绩效。进一步扩大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试点,完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体系框架,建立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加强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新增债券安排要充分考量债券资金使用方向和上一年度债券资金的使用绩效,优先安排在建项目。强化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考核,规定时限内无法形成实物工程量的债券资金及时收回,按规定调整用途,并将债券支出进度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范围。健全债务绩效监管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举债项目、规模、成本及资金使用绩效、项目建设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审论证,提升债务质量效益。四是秉持系统观念,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通过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并积极盘活存量资源,构建可持续发展模式,筹措稳定的偿还资金,提升偿还能力。稳妥推广运用PPP模式,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杜绝借PPP变相举债融资,减轻政府投资压力;靶向分析研判问题,及早识别可能的违法违规举债新苗头、新趋势,推动债务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通过“保、优、减、稳”,即积极保障重点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政府开支和确保收支平稳运行,全力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大局。
会议要求区政府认真落实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会议听取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建勤作的《关于秦淮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晓鸣作的《关于秦淮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案件办理机制建设、社会治理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着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还存在机制运行不畅,工作合力尚未充分发挥;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公益诉讼知晓度不高;保障配套不健全,还不适应公益诉讼发展需求等问题。
会议建议:要积极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加大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强化公益诉讼案件的精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动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是提高站位,立足大局,积极履行检察新职能。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公益诉讼视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着力点,主动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探索创新,积极破解公益保护难题,承担起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二是健全机制,加强协调,畅通公益诉讼工作渠道。要主动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积极协调政府财政支持,争取公益诉讼工作经费保障,探索设立公益损害赔偿资金专项账户,确保赔偿资金用于公益赔偿和生态修复。三是注重宣传,彰显成效,营造社会支持良好氛围。要把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范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丰富公益诉讼宣传形式,及时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让更多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公益诉讼工作。四是强化培训,提升素质,打造公益诉讼专业团队。要加强公益诉讼机构建设,强化对公益诉讼办案人员的司法责任制考核,加强对检察人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公益诉讼业务方面的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公益诉讼队伍专业素质。同时可以借助专家学者等“外脑”,帮助检察机关弥补相关领域专业知识不足,为公益诉讼检察提供专业支撑。
会议要求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
南京市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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