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淮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29 浏览数:16915 【字体:

关于秦淮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决算草案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刘春保

2021728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秦淮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主要审计了全口径预算执行、188家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民生实事目标完成、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政府投资项目等情况。

一、全口径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0年,全区财政工作围绕区人大批准的全年预算目标,持续抓好财政增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稳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财政收入保持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2020年在疫情及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入1001147万元,比上年增长0.1%,结转下年支出210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7482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14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0万元。清理部门存量资金2926万元,总体预算收支效果较好。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按相关节点实施。秦淮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按《江苏省2020年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方案》时间节点实施,报告反映并分析了秦淮区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报告综合反映了秦淮区政府预算管理情况、政府资产负债管理情况、政府收支管理情况。

——切实保障民生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375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196186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9500万元,合计支出799439万元,其中民生项目占比81.06%;严格预算管理,积极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年压减部门预算支出6000万元,统筹用于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落实审计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计整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区财政局已组织各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202011月,区财政局受区政府委托,将整改工作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报告。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方面

1.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2020年区教育局教育重大项目预算安排6000万元,当年支付3000万元,结余3000万元,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50%

2.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超期限。区财政局存在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超期限情况,2020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指标通知单日期2020720号,分解下达日期202092号,超过30天。

(二)财政管理方面

1.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未开展。南玉带河泵站、青年河泵站以及秦淮区2016-2017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等已完成决算审计的项目,区财政局未对其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

2.往来款未及时清理。财政专户中非义务教育经费补助、市县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综合奖补等三项往来款合计487万元长期挂账。审计期间,区财政局已将上述往来款清理结算。

(三)财政改革及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

区财政未按《南京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年(20192021 年)行动计划》要求对部分新增政策和项目或申请调整预算幅度较大的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按要求建立预算论证联动机制。涉及区科学技术局创新周相关经费262万元,区城市管理局行道树消险修剪配套资金210万元以及双塘办事处电动车安全整治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180万元等3个项目。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全区188家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与决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数据等进行综合分析审核,延伸审计了27家预算单位。

2020年决算报表反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16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2770万元。各预算单位本年收入合计1149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06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万元、事业收入129715万元、其他收入9878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151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204万元、项目支出512893万元。结余分配58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9130万元。

2020年全区预算单位年初预算数776057万元,预算调整数1144156万元,执行数为1149176万元,调整率47.43%

全区决算报表系统反映, 2020年全区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计442万元,比上年减少5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9万元,下降93.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85万元,下降35.04%;公务接待费用38万元,下降21.31%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1.个别单位上年结转未纳入当年预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578.56万元未纳入当年预算,直接列支。

2.项目库系统管理不够完善。2020年初全区各预算单位通过项目库申报项目651个,区财政预算安排项目627个,其中299个项目填报不完整。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2018年至2019年区财政安排给区水务局、夫子庙-秦淮风光带管委会、区法院省市专项9个,截至2020年末,尚有9077.49万元未使用,其中区水务局8411.92万元,夫子庙-秦淮风光带管委会425.21万元、区法院240.36万元。

2.个别单位无预算列支装修改造款。瑞金路办事处2020年对瑞金北村党群服务中心和“一局一中心”进行装修改造,两个项目均没有安排预算,占用了其他支出预算72.85万元,分别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35万元、“一局一中心”项目37.85万元。

3.部分预算单位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18家单位2020年末应缴财政款1986.36万元未及时上缴。截至审计日,上述款项已缴入国库1540.95万元,调账445.41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部分预算单位固定资产账面数与资产管理系统数不符。

(1)区法院一处已拆迁房产及土地原值260.15万元,会计账面已调减,资产管理系统未调减。目前资产核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2)区政府办资产管理系统重复登记5辆公务用车,原值153.96万元,故与会计账面数不符。目前资产核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2.部分预算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

(1) 2018年,原秦淮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整建制上划至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大队,没有办理资产划拨和交接手续,资产原值9.21万元。

(2) 2019年,原秦淮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并入秦淮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管理系统至今未合并,资产原值67.02万元。

(四)信息系统管理方面

1.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监督范围不完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有公车25辆,公车管理系统反映其中9辆车的维修记录、6辆车的加油记录,其余车辆在各街道使用,未录入公车管理平台。2020年区法院、区政府办分别有4.70万元、1.46万元维修费未在公车管理平台登记。审计提出后2个单位已完成补登。

2.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合同未约定保密事项。2020年区城管局、南京市红十字医院与运行维护单位签订的《秦淮区数字化城管建设维保项目》、《恒网企业上网服务合同》未约定保密事项。审计提出后,上述2家单位和运维单位已补签项目保密协议。

3.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区发改委将网络安全责任制及考核内容统一编制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中,未单独制定网络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上述财政及相关部门预算执行中问题的出现,反映出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制度执行还不到位。对照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实施意见,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预算编报和执行不够到位。一些部门预算意识不强,不能有效细化年度预算,提高执行进度,对于预算及财政管理相关制度理解不够透彻,未能执行相关制度。财政部门对各部门预算审核、编制、执行以及绩效等方面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未能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导致资产出现账账不符、账卡不符等现象,不能及时核销报废资产,资产管理责权不清。

三是财务管理能力有待提高。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中央及省市财政推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三年支出规划、预决算公开、政府会计制度等改革举措,但一些部门财务管理建设相对滞后,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健全,机制不够完善,财务人员能力不适应,难以精准把握和落实政策意图。

四是信息系统未能严格按要求使用,与部门全面绩效管理工作融合不够。部门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过程中安全意识、保密意识不够强,未能有效落实相关责任。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区属企业集团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2020年下半年,开展了区属企业集团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坚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向,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强化整体性和协同性,初步建立了与区情相适应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

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7-2019年度区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未向社会公开披露。

2.超核定标准发放薪酬2017-2018年间部分企业负责人实际领取的薪酬超过了核定的标准薪酬。

3.薪酬发放方式不够规范。预发绩效年薪、未延期支付任期激励收入、重复发放高温费、负责人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未纳入薪酬体系管理、个别集团补充医疗保险提取方式不够规范。

4.薪酬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个别企业发放集团负责人薪酬收入未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别企业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

区国资办根据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对照和梳理,提出了完善经营业绩考核机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完善薪酬分配监管机制等薪酬管理长效机制,并组织各国企集团清退了超发的薪酬和补充医疗保险。

(二)秦淮区环保专项资金及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20年下半年,开展了秦淮区20172019年环保专项资金及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秦淮生态环境局能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队伍建设,落实污染源综合治理各项举措,按时解决环保督察问题,2019年在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综合排名有明显提升。

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组织推进有待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部分量化指标未达标,2017年至2019年我区组织推进单项考核排名都较靠后,20172018年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不多,20193个大气重点管控区国标法小型站未能按照上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建设。

2.专项资金使用率低。2017年至2018年,区环保专项共安排1414.67万元其中558.76万元未使用,专项资金使用率60.5%

3.企业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秦淮生态环境局20192月支付38家单位84万元污染治理项目补助,该治理项目于2017年已完成。 

4.反复信访问题缺乏分类管理2017年至2019年秦淮生态环境局收到投诉次数3次以上(含3次)、并且投诉间隔超过30日的大气污染方面问题件数分别为 39件、26件、52件。秦淮生态环境局对反复投诉问题缺乏分类管理。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秦淮生态环境局根据审计建议强化监测和问题分析研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信访问题分类管理,按要求做好了企业补助资金发放 

(三)秦淮区食品药品专项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21年上半年,开展了秦淮区食品药品专项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以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四有两责,牢牢守住了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工作底线和红线,创建成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发现的主要问题:

1.食品监督抽检承检机构的选定未见集体研究记录、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监督抽检总支出301万元,委托4家单位承担检测任务,未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定承检机构的会议记录、竞争性谈判过程或其他研究确定程序,合同不完整。

2.25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项目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未履行报备手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以来共建设了25家农贸市场快检室,项目结束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未向区审计局报送各类备案资料。

3.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许可档案(永久)未完成归档,已完成归档文件919份未注明保管期限。

4.执法案件统计管理不规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执法案件台账、罚没收据存根、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平台数据三者不一致;经抽审,截止20213月,3宗处罚案件未录入江苏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平台和案件台账。

该项目审计报告于202177日出具,该局目前正积极整改中。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区审计局接受政府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情况

2020年共接受由建设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在审计局登记的备案政府投资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决算审计项目76项,其中政府投资跟踪审计项目21个,工程结算审计项目34个,决算审计项目21个,涉及建设资金123.54亿元。当年完成备案审计项目50个,核减工程投资1.6亿元。

(二)区审计局实施投资审计项目情况

2020年共实施南部新城红花机场地区C1-C3地块、C4-C8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跟踪审计、南部新城征绕城公路以南河头地块和双麒路地块项目征收跟踪审计、天山协会文物保护修缮项目征收跟踪审计、小西湖改造地块项目征收跟踪审计等6个投资审计项目。6个投资审计项目投资金额68.57亿元,审计发现问题13个,涉及问题金额2491.8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2条。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征收补偿工作不规范

1.存在资产评估机构委托行为不规范

C1-C3地块、C4-C8地块、双麒路地块棚户区改造三个征收项目资产评估机构由征收实施单位(红花街道、秦淮城市房屋拆迁公司)直接确定,未履行集体研究决策程序。

2.存在部分被征收人发放的特别困难家庭补助未公示的情况。

C1-C3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向特别困难家庭发放困难补助,未按规定公示;天山协会文物保护修缮项目部分被征收人实际发放的大病困难补助与公示金额不一致。

(二)征收工作档案不完整

部分征收项目分户补偿档案中存在缺失设施拆移清单、承租合同、分户表修改说明、困难补助和高龄老人补助明细表等资料的情况。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

南部新城绕城公路以南河头地块征收项目实施单位秦淮城市拆迁公司共支付白下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拆迁服务费1200万元,缺少其与白下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该项目拆迁服务合同

各征收实施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对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组织单位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项学习,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专人逐一整改,对征收档案中缺失的资料和手续进行补充完善,账务进行调整。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基础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加快转移支付分配下达进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强化资产动态监管,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完善预算编制、执行与绩效管理的衔接机制,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二)加大政策跟踪力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民生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民生政策措施。完善信息技术支撑,提升对民生实事、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能力。健全薪酬监管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聚焦国企改革、环保食品药品等领域制度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着力增强惠民政策的持续性和协调性。

(三)强化政府投资管理,规范征收补偿行为

征收搬迁项目实施单位要强化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评估机构购买服务。强化对征收补偿对象基本情况的调查取证,准确执行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建档归档工作责任。加强征收过程中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四)更加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审计监督常态化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加快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完善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推动本部门本单位依法高效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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