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淮区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秦淮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提交的《关于秦淮区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准确把握新时期中央及省市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实行“三项清单”和“对账销号”管理,以“审计+督查”方式,督促主体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审计查出的四大类问题已得到整改,提交的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统一归纳,客观反映了相关部门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所取得的成效。
会议指出,一些部门、单位整改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单位遵守《预算法》意识淡薄,出现多年未见的“无预算随意支出”违法行为,整改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落实。二是督促检查整改措施不够全面。对问题整改结果的评判比较多地参考各单位的整改报告,对照清单跟踪检查、实地核实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追责问责力度有待增强。对管理失职、业务处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追责力度不足,处罚措施震慑不够,“屡改屡犯”现象在某些领域依然存在。
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分类施策,持续深化整改。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一方面,加强问题梳理分类和分析研究,着重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违法追责等环节深入查找原因,一体化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有效发挥监督、服务和保障作用。另一方面,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推进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达到整改要求和绩效目标的基础上,提升资金使用进度及效能。
二、源头治理,强化内控监督。一要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分清整改责任和指导监督责任,主管部门要积极承担监管、考核等各项整改责任,形成联动机制,推进整改任务压实抓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二要强化内控管理。结合新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经济活动进行流程优化与再造,把各节点纳入信息化流程控制,加强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对接与联动。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做好日常管理和培训,开展“以案说审”、“以案代训”等主题活动,强化全体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预算意识、绩效意识、法纪意识,提高整体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措施,抓好制度执行。各单位要协同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将整改作为改进自身工作、提升治理效能、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一要增强整改合力。细化分解问题,对重要整改事项持续跟踪检查,完善问题整改联合督查机制,健全回访检查、重点约谈等制度,增强工作合力。二要完善核查机制。跟踪核查确保问题的全面整改落实,同时要做好与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衔接,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与人大财经监督工作重点相对接,将审计发现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人大通报,为人大监督提供支撑,形成监督合力。
四、严肃问责,推动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由政府统筹协调,监察检察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把财政、审计监督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的同时,也要对管理失误、决策不科学、业务处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追究责任;要从政策、制度、机制层面巩固整改成果,将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结果与绩效考核、预算管理、计划投资安排、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按照《中共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的要求,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予以认真研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征求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2022年2月2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附件1: 审议意见问题清单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1:
审议意见问题清单
一是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预算执行率低、使用率低,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不够;个别单位遵守《预算法》意识淡薄,出现多年未见的“无预算随意支出”违法行为,整改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落实。
二是督促检查整改措施不够全面。对问题整改结果的评判比较多地参考各单位的整改报告,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进行跟踪检查、实地核实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追责问责力度有待增强。对管理失职、业务处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追责力度不足,处罚措施震慑不够,“屡改屡犯”现象在某些领域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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