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希德
2022年4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本次会议之前,区人大监司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指导下,与光华路街道联动,对区法院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向相关部门和代表委员征集意见建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区法院在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法院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区要求,立足审判职能,强化统一调度,加强协同联动,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连续两年“执行合同”司法指标位列全市第一,“办理破产”指标2020年位列全市第一、2021年位列主城区第一,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经验做法被省法院转发推广。
(一)组织引领到位,服务保障工作思路清。区法院自觉扛起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打造专项商事审判、破产案件攻坚和快速执行三个团队,连续两年制定关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最优城区的落实举措,切实强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积极加强法治服务供给,制作《中小投资者风险防范审判白皮书》,开展“司法服务直通车”“面对面”等主题活动,为企业及时防范经营风险、有效预防和化解经济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二)协同联动到位,产权保护工作举措实。以全链条协同保护为目标,加大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保护市场主体创新动力,2021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7件。积极向最高法院申请并获批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与区相关部门联合构建司法保护质优快审等10项机制,发起成立秦淮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打造知识产权“司法+行政+社会”全链条协同保护模式。围绕秦淮特色主动延伸保护触角,对文化遗产、古文物开展“文化+知产”复合司法保护,受到上级充分肯定。
(三)机制健全到位,破产审判工作成效显。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化解重大涉企债务纠纷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深化“执转破”工作,将“执转破”工作流程细化为7个阶段,确保各环节衔接有序、流转顺畅。切实强化外部对接,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实现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制度化。全年受理“执转破”案件38件,审结破产清算、重整案件20余件,清理债权债务1.4亿元,两年以上长期未结破产类案件全部清零,破产案件审理期限同比下降33.84%,切实推进“僵尸企业”出清。
(四)政策把握到位,案件执行工作力度大。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动执行“854”模式迭代升级,缩短执行立案审查期限,实现执行案件分类精准办理,首执案件平均执行天数从2019年的90.03天有效缩减至2021年的37.88天。在多措并举提高涉企案件执行到位率的同时,坚持审慎善意文明执行,妥善处理保全事项,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2021年执结各类案件6307件,执行到位金额11.88亿元,执行绩效位居全市前列。
(五)服务创新到位,配套改革工作亮点多。优化诉讼服务体系,实行 “一窗通办”的全域诉服机制,由窗口服务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最大限度方便企业诉讼。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打造“7×24小时”不打烊自助立案服务,平均立案时间缩短至3.5天。全面深化繁简分流,通过“类案专审、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递进式推进,实现快慢分道、轻重分离,打造涉企案件“快车道”。与区工商联(商会)联合推出“1+9”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保护机制,积极拓展非诉商事解纷平台。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区法院在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总体不断向好,但对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新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审判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精品案例不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力度,尤其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需加大力度。破产案件办理要强化识别,做好精准分类处置。案件执行过程中需灵活运用方式方法,突出对企业商誉的保护,避免给企业持续生产和正常运营造成困扰。
(二)府院联动需要进一步加强。破产案件司法保障措施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政策配套衔接还需完善,企业违法犯罪线索、濒危破产企业信息推送共享尚未完全实现。部分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尚未成文,机制运行还不顺畅,实质化对接还未到位。
(三)司法服务需要进一步延伸。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精准性还有待加强,司法服务保障还不均衡,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和帮助还不够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普法宣传受众面不宽,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没有充分彰显,对企业的司法服务还不足以满足企业需求。
(四)审判梯队需要进一步培育。案多人少矛盾未得到有效缓解,新类型商事案件及公司类案件涉及利益主体面广、争议内容复杂、法律关系杂糅,对法院审判人员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出了全新挑战。条线人才储备不足,专业化、精细化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未形成体系化专业审判梯队。
三、意见建议
区法院要进一步聚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领域的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以更为扎实高效的工作,为秦淮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区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切实树牢服务理念,更大力度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站位。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增强做好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大局意识融入到法院审判各个环节,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真正把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功能作用发挥到位,充分发挥营商案件审判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再优化。
(二)切实发挥司法职能,更大力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要着力在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上下功夫,特别是针对疫情给我区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工作。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司法服务保障,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实现快速高效司法维权。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拓展非诉商事解纷平台,探索建立“秦淮区保护民营企业权益联系协调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多种纠纷解决方案和途径。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推动典型案例发布常态化。
(三)切实深化联动机制,更大力度凝聚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确立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服务供给“一盘棋”理念,充分发挥牵头、配合、引导、推动作用,推动府院联动机制的实体化、常态化、制度化运行,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效能。会签《完善企业破产重整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协同机制,明确合作事项明细清单和任务分解清单,实现部门间线索移送、采集收集证据等方面实质性对接,实现营商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多元合作。
(四)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更大力度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保障。要更好适应新形势对审判工作的新需求,着力加强新时代法院队伍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审判人员专业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硬的司法队伍。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明确类案裁判标准,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着力提升营商案件审判质效。加强司法调研,提升理论研究服务营商实践的水平,在破产、知产等领域储备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精英化审判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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