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调研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7-17 浏览数:5927 【字体:

7月8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调研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二级巡视员、执法检查组组长戴新出席会议并讲话。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和红花街道部分代表,以及区发改委、区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风光带管委会、新城服务办、秦淮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部署了现场检查工作安排和落实措施,执法检查组部分代表进行了询问。执法检查组对全区“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给予肯定,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强化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推动生态环保工作落实到位。



戴新指出

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决策部署,法律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工作措施有效得力,环保制度落实较好,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持续提升,水环境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各单位依法履职尽责,压紧压实责任,自查自纠问题,发挥法治威力,落实法定职责,确保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凸现秦淮特色

“两河一城”是秦淮的城市骨架,秦淮因河而名,因水而兴,因水而美,以水为脉,城河交融。做好水文章,不仅是“一法一条例”的法定职责,更是秦淮城市建设发展的内在要求与现实逻辑。

工作层层递进

围绕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六水统筹”,从水清岸绿、水秀景美,到规划建设秦淮水系流域花园,再到致力建设幸福河湖的蝶变,全区各部门同向发力,目标明确、定位清晰、措施有效。

环境质量本质提升

新城老城互动,水陆两路并进,把水环境建设摆在优先突出位置。尤其凸显的是秦淮东部地区的圩内建筑、渔船渔业、岸坡违建、沿线沙场全面限期清理完成,通江之河真正实现河晏水清。南部新城实现响水河、机场河流域全线贯通,河头地区实施都市田园工程项目逐步修复城市湿地功能。



戴新强调

区相关部门要以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为契机,全面推动全区上下共同抓好流域水生态保护工作。执法检查组要及时向区政府通报发现的问题,推动部门和板块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从启动执法检查到形成报告,从审议问询到督促落实,人大监督“全链条”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最佳的实施效果。

要认真落实流域保护法定责任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的责任,落实落细河湖长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要积极保护流域生态资源

  提升流域资源保护工作水平,以湿地和地下水保护为重点,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建立以水系、流域、湿地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挖掘水文化内涵,讲好秦淮水文化、做好老城水文章,提升人文环境品质。

要着力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

  采取措施推进水污染防治,全面加强截污纳管工作,推进末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开展雨污混接调查和治理,完成部分区域雨污混接点改造,减少雨污混接对河道的影响。

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和绿色发展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对照国家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披露问题,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坚决落实“双碳”要求,系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提升秦淮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供稿:环资城建委

编辑:郭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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