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秦淮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16 浏览数:6657 【字体: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

 

 

2022728

 

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提请审议秦淮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在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先审查的基础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初审,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我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4.6亿元,专项债务76.2亿元。今年6月,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额度1.9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合并上年度限额,核定我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6.5亿元,专项债务76.2亿元,提请本次会议批准。

目前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3.16亿元,全部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且政府性债务率风险等级处于绿色区域,符合中央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预算调整及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亿元。今年6月,省转贷我区新增一般债券额度1.9亿元,主要用于水污染治理和危房消险等民生项目;拟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亿元,用于科创集团注册资本增资。两项合并,2022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3.2亿元,由年初的68亿元调整为71.2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次无调整。

二、审查意见和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政府拟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符合我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区政府提出的2022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资金用途符合要求,项目安排合理。根据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对2022年区级预算进行调整是必要的,预算调整方案切实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区政府提出的秦淮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发挥好债务政策工具效能,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一要依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依法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提高区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依法理财水平;二要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及时开展债券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强化债券资金全过程管理,确保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实施效果;三要统筹发展与安全,继续抓好政府债务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工作,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四要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财政部门要依法依规、主动及时公开经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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