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动了审计整改质量的提高。各单位高度重视,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在整改上花气力、破难上下决心、长效上做功课。各单位根据问题清单,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查漏补缺,自觉堵住制度漏洞。比如,区财政局对标全面预算绩效政策执行方面问题,制定了《秦淮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以解决相关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部分指标过于笼统、评分标准未设定权重、不具有可考核性的问题,发挥了政府资金的更大绩效。
二是推动了财经预算监督的深化。区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全区人大代表审查12个重点项目绩效、安排专业代表小组和预算审查专家开展参与式的预算、国资运营的监督,“一上”“二下”间多次督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通过落细、落小监督点,及时发现问题,极大促进了全区预算的规范、透明、科学、合理,达到了深化和改进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实效的目标。
三是推动了整改监督体系的联动。充分利用人大、审计、监察等联合督查,立足法律法规,从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出发,整合监督资源,在体制机制层面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延伸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构建起互相配合、互为支撑的监督体系,在推动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