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检察院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数:3784 【字体:

区检察院检察长  曹丽

2023427

 

主任、各位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这一重大国家战略顺利实施的基石和保障。近年来,以养老为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破坏老龄事业发展的欺诈类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侵犯了老年人的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了老年人身心健康。20224月,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统一部署,迅速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履职,加强溯源治理,提升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工作质效,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养老诈骗犯罪主要是指以老年人为犯罪对象、以养老为名、采取欺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涉及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虚假广告罪等相关罪名。2019年以来,区检察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养老诈骗案件5774人,依法批准逮捕5572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养老诈骗案件92126人,提起公诉89121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共19人。20224月至10月专项行动期间共办理涉养老诈骗刑事案件1418人,均已提起公诉并判决。案件涉及的诈骗类型主要为两类,一类系以投资虚假养老项目、提供虚假养老服务等为名目的集资诈骗型案件,如百善健康”“爱晚系”“候鸟”“四季大通等系列集资诈骗案,以虚构养老基地、居家养老服务等养老项目进行非法集资,涉案被害人均在千人以上,涉案数额均超过10亿元;另一类系以销售虚假保健品、投资收藏品等为名目的普通诈骗案件,如藏友阁收藏品诈骗案、冻鱼实验保健品诈骗案等,均采取冒充鉴定专家或医疗保健专家,以低价的收藏品、保健品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部署推动

区检察院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有序落实。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部门联席会、工作推进会等,并组建由各部门骨干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细化工作要点,研判案件线索、摸排案件底数,对打击养老诈骗工作统筹协调,全面部署。二是强化压力传导。针对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纳入考核并建立工作台账,厘清各部门职责,将案件办理、宣传预防、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典型案例撰写等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对准任务方向标,细化举措刻度轴,推动每个环节高效衔接、一体推进。三是强化部门协作。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强化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打击标准、追赃挽损等工作,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取得实效。

(二)准确把握政策,精准惩治犯罪

一是提前介入高效引导侦查。针对近年来养老诈骗呈现电信化、跨区域化、组织化等特点,会同公安机关建立会商机制,在立案后即派员实质化提前介入并全程跟踪,围绕定性、确定犯罪嫌疑人、证据收集、资金去向、追赃挽损等方面引导侦查、提出意见,规范侦查取证行为,筑牢案件证据基础。对涉及老年人多、涉案金额大的案件做到一案一介入,全程动态掌握案件侦办情况。二是注重分层分类精准打击。对于养老诈骗犯罪,既坚持从严惩治总基调,又区分案件具体情况,宽严相济、精准处置。对于涉案人数较多的集团犯罪、团伙犯罪,进行分层分类处理,区分各参与者所处层级、分工情况、参与时间、作案手法等情节,对于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主犯等从严惩处,对于从业时间短暂、层级较低、纯属执行上层指令的普通业务人员从宽处理。如在办理百善健康”“爱晚系”“候鸟等集资诈骗案件中,对主犯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退出赃款的普通业务人员一般适用缓刑。

(三)加强法律监督,推进溯源治理

一是全链条深挖犯罪线索。在办理养老诈骗案件时,注重对现有证据分析研判,从中查找、发现洗钱、职务犯罪等上下游关联犯罪线索,实行全链条打击,斩断黑色产业链,彻底拔除养老诈骗的根基。如在办理高某某等四人保健品诈骗案件中深挖线索追诉3人,在办理郝某某保健品诈骗案件中追捕1人,在办理王某某等集资诈骗案件中发现1起职务犯罪线索和1起洗钱犯罪线索,分别移送区监委、区公安分局立案办理。二是全方位推进溯源治理。针对养老诈骗犯罪背后的行业乱象问题,认真梳理总结案件类型,通过检察建议、座谈交流等形式,助力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整治,统筹推进溯源治理。如在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时,发现涉案公司多集中于大型商圈,遂向主管部门南京新街口金融商务管理委员会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新街口商务商贸区公司的引入审核监管机制、及时开展反诈防骗普法宣传、强化部门合作、加强辖区公司巡查等,形成监管治理合力。在办理周某某等人涉嫌保健品推销诈骗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主要依托中医馆、理疗馆、餐馆等场所针对老年人实施推销诈骗,遂走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座谈,建议强化市场防控、设立监督举报等,延伸市场监管方式方法。

(四)统筹维稳维权,强化权益保障

一是全力推进追赃挽损工作。坚持打击与追赃并重的司法理念,在办案中坚持应追尽追原则,将追赃挽损作为重点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最大程度帮助被害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着力防控涉稳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及时督促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正确把握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制度,通过在介入侦查、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等各环节加强释法说理,分层分级引导涉案人员积极退赃退赔。如在办理王某某、孙某某集资诈骗案件中,引导侦查机关查封不动产35套、土地5处、汽车20辆、冻结现金存款200余万,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专项行动中,通过认罪认罚等刑事政策,引导涉案人员退赃达300余万元。二是多元帮教开展司法救助。对于遭受犯罪侵害、对法律认识有误区的老年被害人,指派资深检察官开展心理疏导及释法说理,引导其克服心理障碍,回归正常生活。同时,针对部分遭受严重经济损失且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保障被害老年人正常生活需求。如在办理高某某等人诈骗案件中,对其中两名遭受诈骗、身患重病的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五)注重法治宣传,提升预防意识

区检察院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并采取线上线下并用、新旧媒体互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依托政法网格员、检察官走访、民生工作站、秦淮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平台、渠道,全方位做好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扩大宣传效应。区检察院制作、印发有关防范养老诈骗类犯罪的展板、横幅、海报、宣传册等宣传物品,放置于全区12个街道各个社区进行展览宣传。线下宣传面对面,检察长及多名检察官主动进社区、养老院、广场,以案例形式向老年人揭开投资养老”“以房养老”“养老银行等骗局的面目,开展走进社区系列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向群众发放市、区两级检察院制作的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手册3000余册、宣传帆布袋2000余个。线上宣传再创新,发挥新媒体在法治宣传方面的作用,在秦淮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线上趣味答题,提高法治宣传的互动性,营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浓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一)诈骗手段不断升级预防难度大。养老诈骗犯罪屡治不绝、屡打不绝,一方面是犯罪分子针对老年人的诈骗套路花样繁多,犯罪逐渐呈组织化、集团化及职业化特点;另一方面老年人容易受骗与老年群体甄别能力和防骗意识有限相关,更与缺少陪伴、精神生活匮乏等深层次社会原因有关。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提升老年人防范意识,不能单纯依赖于刑罚规制,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协同治理及溯源治理工作未能充分开展。在打击整治涉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目前仍以办理刑事案件为主,四大检察同时发力尚有不足,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开展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理念、以我管都管的理念有待提升,协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力度还不够,源头治理治未病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等方面尚需努力。

(三)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虽然前期已开展了现场宣传、两微一端宣传等方式,但短视频、动漫、微电影等要求较高的新媒体普法作品仍有所欠缺,宣传方式创新不足,普法覆盖率还要扩大,多维度宣传网需进一步织密,宣传的矩阵效应有待进一步凸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依法能动办案,强化打击力度区检察院将继续部署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进一步完善线索核查、打击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把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作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长久之策、作为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的有力举措,持续保持从严惩治态势,进一步挤压行骗空间,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老年生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溯源治理,增强协同联动。区检察院将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高发频发易发的涉老领域诈骗问题,加强府检共治,通过联合执法,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卫生部门等职能作用,精准打击各类涉诈违法犯罪。结合监督办案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深层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做实后半篇文章,推动行业问题规范整治,斩断养老诈骗犯罪利益链条。

(三)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在前期已开展的现场宣传、发放宣传品、检察公众号宣传的基础上,拍摄短视频、微电影等新媒体普法作品,投放户外广告、网络平台,构建立体式反诈宣传阵地。探索以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宣传责任,深化涉养老诈骗的宣传教育实效,提高老年人反诈防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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