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塑造年】协同联动,协商互动 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红花新实践 |
发布时间:2023-05-26 浏览数:1577 【字体: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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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区人大常委会“品牌塑造年”总体要求,聚焦“一街一品、一居一特”特色塑造,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联动区人大红花街道工委、联动红花街道议政代表会、联动红花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联动人大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围绕《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以及南部新城新房竣工交付和老旧小区治理、物业管理突出矛盾等群众急难愁盼,5日18日上午,在红花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民主协商,寻求最大公约数,探究问题最优解,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红花新实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新出席座谈会,区人大法制委、社会委、监司委、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及红花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部分议政代表、区人大代表、南部新城管委会有关处室和区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座谈。 会议听取了龙翔雅苑与龙翔鸣翠苑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突出矛盾的情况通报,并就《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建议。区人大代表、区人大监司委主任委员刘希德就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作了说明;南部新城管委会相关处室通报了近期多个楼盘新房交付涉及矛盾纠纷上访维权情况。与会人员就条例修订、新房交付矛盾纠纷、小区治理物业管理等问题积极发言、建言献策。
要严格落实南部新城建设主体责任,工程质量要实施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市政配套、主体施工、房屋装修、验收交付等各个环节,落实相关监管责任,从源头上从严把关。区房产、区建设、市场监管、红花街道等相关单位要履行条块管理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区城联动、部门融合的工作力度,坚守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严肃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对经过查实、确有劣迹的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积极营造法制化、公平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要准确区分矛盾的个性与共性问题,充分发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街道议政代表会、人大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等履职平台作用,引导依法维权、正确维权、公平维权,推动良法善治和新城建设高质量发展。
针对小区治理物业管理突出矛盾及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订问题
要始终坚持街道工委、社区党委党建引领,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自身职能,紧紧依靠社区居民共建共治共享,解决老旧小区最集中、最突出矛盾。要积极借鉴上海市虹桥街道“发扬基层民主、激发治理活力”经验做法,深度协商互动、广泛凝聚共识,扩大社区治理和小区管理的同心圆。要加大对业主委员会拟任人选的审核把关力度,真正把热心公益、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公信力和组织力的小区居民选出来。对小区业主反应强烈、履职缺位、私欲熏心的业委会成员,要依照相关程序规定抓紧调整改选到位。要通过典型案例解剖麻雀、积累经验,以红花街道老旧小区管理的创新实践,为我市物业条例修订完善、精准立法提供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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