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4-02-08 浏览数:1928 【字体:

秦淮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130日下午,在区机关五楼第一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车明军,副主任夏东宁、刘明来、傅海和20名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顾安国,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广阔,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守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琦,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各工作机构负责人,人大各街道工委主任列席会议。会议由车明军主任主持。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由车明军主任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讨论决定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张源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局长;任命徐连奎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水务局局长;任命熊茂林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任命汤昊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老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温秀芬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光华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王冬青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任命钱进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张晖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潘久祥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会议进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履职监督清单仪式,并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决定,免去缪宏同志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局长职务;免去黄健同志南京市秦淮区水务局局长职务;免去姜勇美同志南京市秦淮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免去张传宝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老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于静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朱樑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张晖同志南京市秦淮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陶宁、朱庆海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王冬青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红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时红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姚辉同志辞去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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