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秦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刘明来作的《关于〈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同意《执法检查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公正地评价了我区贯彻落实《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条例》的总体情况,问题分析准确透彻,建议中肯、操作性强。
请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研究《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在6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8月1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附件:1、关于《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2、审议意见问题清单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
《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今年8月至12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区委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发展部署要求,监督和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着力推进问题解决,不断提升风景名胜区知名度、美誉度、传播力、影响力。主要体现三方面工作特点。
1、坚持联动协同,汇聚监督合力。首次创建市区街三级人大、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参加,街道议政代表、群众代表参与,构建上下协同、多方联动的执法检查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召开执法检查培训暨工作部署会,邀请市人大法制委立法处负责同志解读《条例》,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共同研究制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汇编工作手册,梳理检查内容清单,执法检查组与夫子庙街道代表组、文旅专业代表组联合组建二个小组,分头组织开展微调研微检查4次。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与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非遗展示展销中心、河道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情况,召开汇报座谈会,研判影响法律实施、制约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
2、坚持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实效。紧盯主体责任落实、文物保护利用、特色街区打造、监督服务管理4个方面的重点内容,首次推出“自查+明察暗访+媒体监督+议政代表监督”多方式监督模式。风光带管委会、区文旅局、区商务局等实施部门对照《条例》,认真检查落实责任情况,形成6篇自查自纠报告。增加暗访暗查力度,扩大随机检查比例,加强对营商环境焦点、食品安全难点、文旅融合堵点、街区建设重点进行“清单式”抽查,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为增强执法检查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邀请1名媒体记者、2名法律专家、5名专业人士共同座谈交流,针对水上游览、文博场馆展览、餐饮、零售等夫子庙业态转型升级的问题和症结,探讨寻求破解之策。对3家主力商家、2家重点企业、8家小店铺、3名非遗传承人、4个主要风景街区进行明察暗访和面对面沟通交流,从法律实施效果、社会评价效果、个体体验效果等多个维度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3、坚持聚焦问题,实现监督闭环。首次建立全过程边查边改监督闭环机制,及时全面梳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形式反馈给风光带管委会,明确整改内容、标准、时限,并开展回头看,形成完整的工作闭环,夯实监督基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通过 “人大代表工作室”“法律专业人大代表联络站”“街道议政代表会”和代表履职APP,线上线下征集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查找群众反响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痛点、堵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分析问题成因,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广泛性、实效性。其中183名人大代表、31名群众、10余户商家参与线上线下问卷调查,提出4大类16个问题和40余条建议,执法检查组进行了综合梳理汇总,以问题清单形式交风光带管委会研究整改措施,全过程推动问题解决。
二、区政府贯彻实施《条例》主要做法及成效
2021年1月《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区紧盯条例新规,广泛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推动景区特色亮点展示、文旅商深度融合、旅游功能品质提升,不断提升景区业态和品质。
1、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夯实风景名胜区发展基础。一是提高法规知晓率。通过组织学习研讨、执法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大屏幕播放、发放《一封信》,以及“秦淮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强对法规条文学习宣传,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放大夫子庙品牌效应。二是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建成西街大巴停车场,改造白鹭洲西门现代化停车场,增加车位300余个。完成多条街区改造,充分利用物联技术、5G应用、模块化艺术装置等对琵琶街进行整体改造,形成新消费体验步行街和网红打卡地。三是推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创建。国家和省市区四级联动推进秦淮特色文化产业园创建,出台70余项支持政策,总规模1000亿元大运河基金和江苏省文化创意成果展示中心落户园区。园区现入驻文化企业2172家,占全区文化企业60%。目前已完成市级预审、省级初审,正式向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申请验收。
2、优化保护传承利用,激发历史文化资源新活力。一是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建成并免费开放1万多平方米秦淮非遗馆,“非遗进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项目入选江苏省首届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示范项目。科举博物馆入选“2021全国文化遗产旅游百强案例”。秦淮非遗馆南派相声、白鹭洲公园沉浸式演出等项目落地。二是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从传承、提升、打造、扩大影响等方面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坚持周巡查、月报告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定期组织检查。依法依规盘活用好现有文物资源,激发历史文化资源新活力,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三是提升景区小吃品质。引导和激励夫子庙小吃企业把提高职工业务素质作为提高生产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通过竞赛方式,提升小吃制作水平,培养小吃行业所需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以民族特色市集展销形式举办秦淮民族美食节启动仪式,助力餐饮健康发展。
3、推动景区恢复活力,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升级经营业态。加快优质载体腾笼换鸟,突出培育“夜间经济、首店经济、首发经济”,更新置换载体业态,新引进阿迪达斯、南京大排档等潮流品牌。获评首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二是促进文旅商融合。按照消费在店中、故事在路上的思路,通过“文化”这条红线,将每一个点串成文旅商产品。“秦准礼物”店文创品种达8000余款,以文创的方式将秦淮故事转换成可以带走的秦淮礼物。门东街区围绕年轻、时尚、国际化主旨,重点推进零售品牌升级,推动休闲娱乐、文化产业落地。三是加快经济复苏。今年4月份以来,结合五一和端午小长假,先后开展了“美好重启奇‘庙’一夏”、“金榜题名,圆梦江湖”、“咏古金陵”、“唱响唐宋国风亲子音乐会”、“插画展”、“咖啡节”、“后备箱市集”等一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加快烟火气回归,重振消费者信心。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景区总规审批有待加快。《总规》是《条例》适用范围、管辖区域的基础,是推动景区高质量发展的蓝图。当前景区《总规》正按相关程序逐级上报,尚未最终审批,直接影响了景区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特色街区规划、城市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等配套规划细则的制定与实施,也造成了管理执法适用范围难以确定,景区建设发展、保护利用缺乏法律依据。
2、景区品牌宣传有待加强。长期以来,在人们印象中,夫子庙被认为是外地人来游玩的地方,本地人除大型节庆如“秦淮灯会”期间外,较少去夫子庙。《条例》中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开展新消费活动等内容均得到了有效落实,但“酒香也怕巷子深”,如何打破人们的固有印象,吸引更多的本地人、年轻人来夫子庙游玩消费,需在品牌宣传推广上多渠道精准发力。另外,智慧景区建设仍需升级优化,模型设计、数据更新滞后发展,智慧平台与区综合指挥平台融合困难,部分功能模块无法使用,智慧景区建设亟需加快推进。
3、业态转型升级有待加强。夫子庙房产大量集中在省市政府部门、国企和私人手中,房产层层转租,推高房屋租金,制约业态发展,区政府对房屋租赁、经营内容等缺乏有效约束机制。职能部门在统筹推进资源管理、业态转型、项目建设、文物保护等工作时合力还不够,商业布局缺乏统筹协调,加上利益驱动,商户多选择见效快、收益多的同质化业态,有的新消费品牌在景区昙花一现,受年轻人欢迎的高端新业态未形成集聚效应,从业人员缺乏对景区长远发展和品质提升的责任感。店牌标识标牌过度统一、过于单调,特色商家缺乏辨识度。
4、疫情冲击造成较大影响。新冠疫情影响已三年,景区客流大幅降低,文化、旅游、商贸等行业遭受重创,营业收入断崖式下降,企业商家经营艰难。有的景点一天游览人数仅个位数,个别商家甚至有过日营收额仅几十元情况,更有不少店铺关门歇业。围绕后疫情时代产业发展,引导景区企业店家走出困境,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四、推动《条例》贯彻实施的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景区发展。一是加快推进总规编制报批。加快完成《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编修工作,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尽快完成《总规》报批工作。二是完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景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机制,促进景区管理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景区商家共同努力,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抱团取暖,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协同联动,形成政府给力、商家主力、协会助力的良性互动。三是优化智慧建设。景区智慧中心要加强与区综合指挥中心对接,从游客旅游舒适需求出发,克服景区商户腾换快、信息采集不及时的困难,选择适合景区长远发展可升级、可更新的软件系统,有效整合景区的人、事、地、物等资源,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实现景区全方位和精准的综合精细化管理,让智慧化成为景区的一张名片。
2、强化宣传引导,擦亮景区名片。一是提高条例执行力。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深入开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宣传普及,提高干部群众和广大游客对《条例》认知度,重点对景区违反《条例》行为进行曝光,营造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让保护资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和法制意识。二是扩大品牌影响力。用好全国首批示范步行街等国字号金字招牌,优选新媒体平台,精准营销推广。引导文化品牌持有者讲好品牌故事,增加文化内涵,吸引南京本地人消费。结合“夫子庙核心景区转型腾飞三年行动计划”,在工艺传承创新、线上平台搭建、产品质量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让老字号真正建构品牌价值体系。三是提升文化展示力。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是南京历史文化名城最具底蕴、最有特质、最为亮丽的城市窗口。要持续塑造明城墙、秦淮河特色景观,推动夫子庙、熙南里与门东门西片区联动保护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丰富的区域文博资源,彰显秦淮独特的人文魅力,构筑系统、强韧的城市文化展示力。
3、升腾城市烟火,推动景区复苏。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树牢“运营景区”理念,引导景区商家克服“一锤子买卖”短视冲动,确立转型发展、品牌发展吸引“回头客”“本地客”共识。及时回应商圈优质主力商家关切,通过产品升级和提质增效,推动景区逐步复苏。二是优化产品供给。围绕市民及周边游需求,整合景区主力商家品牌产品、景区重点文博场馆、游船画舫、非遗等既有优质资源,形成新的产品组合包,激活存量。盘活闲置及利用率不高的载体资源,引进吸引本地客群、年轻人消费的主力品牌、潮牌项目,解决景区产品单一化、同质化、老化问题,做大增量。三是强化文脉融合。用好用活景区丰厚历史文化资源,将故事线转化成产品线、旅游线、消费线和传播线,走创意、艺术、科技、金融等融合发展之路,挖掘存量空间的增量价值,让居者安、近者悦、远者来,推动景区发展与安居乐业、环境改善、商业发达、社会治理融合共生。
4、点燃消费引擎,促进景区繁荣。一是提升消费能级。围绕国际消费城市核心区规划定位,通过设计共创、更新共生、消费共融,推动消费结构调整,扩大消费产品有效供给,不断提升消费能级。打造清吧集群业态、路边艺术家业态,网红直播业态,持续打造门东门西、一城一河沿线等文化旅游休闲片区,营造24小时不打烊消费场景,处处充溢老城南活力张力。二是创新消费模式。举办各种展陈、打造相关主题街巷,营造氛围,激发消费活力。发展符合年轻人生活新茶饮、沉浸式体验馆、彩妆等,打造被年轻人青睐的新消费市场,增加消费吸引力。做足夫子庙“城市客厅”文章,让市民重回夫子庙,真正实现市民游客主客共享。三是发展夜间经济。以微博物馆群、非遗工坊、精品咖啡、露天微电影、微酒吧、高端服装定制等,通过不同业态的搭配设置,提升夜游、夜读、夜演、夜购、夜宿、夜食等多种服务,让这些构成“夜之秦淮”和促进实体经济产业升级的重要元素。
附件2
审议意见问题清单
1.景区内部分商户及游客对《条例》知晓率还不太高,少数职能部门对《条例》内容还需进一步熟悉。
2. 在新经济不断发展背景下,由于体制机制限制、品牌创新不足、人才传承断档等原因,景区内老字号发展不快、商气不足,难以应对市场的快速变化。
3. 为恢复人气,提升景区品质,已在节假日推出了不少有景区特色的系列活动,但由于创意、制作成本等原因,沉浸式演出、知名度高、有代表性的演出,还需要进一步挖掘、培育和打造。
4. 统筹推进资源管理、业态转型、项目建设、文物保护等工作时合力还不够,商业布局缺乏统筹协调,商户选择见效快、收益多的同质化业态,受年轻人欢迎的高端新业态未形成集聚效应,从业人员缺乏对景区长远发展和品质提升的责任感。
5. 景区《总规》尚未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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