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6-06-08 浏览数:7093 【字体:

秦淮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530日下午在区机关五楼第一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金辉,副主任刘乃强、邹建国、张立龙,以及尚光跃等委员共20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程军,区法院院长张敏、副院长刘斌,区检察院检察长朱赫、副检察长金燕,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局、区卫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秦淮公安分局、区关工委负责同志,报告履职情况的市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金辉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张立龙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此项议题的审议意见进行汇总,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要及时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名大、杨怀珍两位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张奎、张敏、王赵海、邓在春四位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书面),并进行了测评。会议对六位代表的履职情况表示满意和肯定。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要将对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的意见建议及测评结果,书面反馈给代表本人,并将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评议和测评情况,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备案。

会议讨论决定了有关人事事项,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返回首页] [返回上一页]
关键词Tags:
上一条: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下一条: 无

网站地图 | 总访问量:58602310 次
主办单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 技术支持:南京标杆科技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20210327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