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秦淮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张立龙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同意《执法检查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公正地评价了我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总体情况,问题分析准确透彻,建议中肯、操作性强。
请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在2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12月15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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