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宁平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3 浏览数:18965 【字体:
区人民检察院:   

    宁秦检字201632号文收悉,经20161226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陆宁平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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