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府危险房屋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15 浏览数:8260 【字体:

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  朱秀平

2017426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近期,环资城建委在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调研了我区危险房屋的治理工作,走访了区建设局,召开区建设局、区房产经营公司、有关街道和社区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现场察看了小松涛巷、树德坊、秣陵路21号、升州路22号、中农里、钓鱼台13号、17号以及糯米巷片区、磨盘巷片区、殷高巷片区的危险房屋,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区政府危险房屋治理工作情况

房屋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幸福,区政府一直重视全区的危险房屋治理工作。

(一)健全组织网络

区政府成立了房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危险房屋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负责、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的治理原则,强化了以区、街道、社区(物服企业、自管单位)为主要模式的房屋安全管理网络体系。12个街道均成立了房屋安全工作组,由分管主任担任组长,每个社区都配备了一名房屋安全管理员。区建设局负责全区危险房屋的政策指导、技术指导和考核督查,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有序、有力推动治理工作开展。

(二)加强日常管理

我区是老城区,辖区内上至清朝末年,下至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老旧房屋面积达13.9万平方米,其中危险房屋和疑似危险房屋数量众多。政府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管理,连续两年开展危险房屋专项检查,对全区范围内的危险房屋情况进行了两轮摸排,并对疑似危险房屋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共排查出危险房屋89幢,疑似危险房屋21幢。重点对中山中路53202幢、糖坊廊61号、三条巷25号等5D级整幢危楼和莫愁路10号、仁寿里7号、升州路50号危房采取拆除、翻修重建,对蓝旗新村2627幢、小火瓦巷18号、升州路58号等处危房屋进行加固,险情得到了及时排除。在汛期、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处置险情。几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极端天气造成房屋淹水、受淹、大树倒塌等房屋安全事故,确保了老百姓生命生产安全。

(三)统筹规划推进

区政府积极争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将成片的危旧房纳入危旧房改造项目,彻底清除安全隐患。到目前为止,已完成西街、范家塘文津桥、八宝东街、罗廊巷等10个地块危旧房改造。另外,将危险房屋的治理作为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居民生命的重要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计划用五年的时间对树德坊片区、小松涛巷片区等7个片区成片危险房屋和对文昌巷19号、六角井4号、钓鱼台99号等15栋成幢危险公房进行排险加固。

二、  存在问题

区政府在危险房屋治理方面做出了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通过座谈、现场察看、与老百姓交流,认为危险房屋治理工作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危险房屋的险情隐患依然严峻

未消险的房屋有的因地基下沉引起整栋楼整体倾斜,承重墙贯穿开裂;有的因横梁、桁条、椽子、檐口腐烂,山墙开裂,影响房屋结构;有的木楼梯倾斜、变形、移位,而且多数木结构房屋被白蚁蛀蚀较为严重;大多数房屋屋面塌陷,漏水现象较为普遍。居住在此老百姓有句顺口溜外面下大,里面花花;外面不下,里面滴答。同时,线路老化现象普遍,火灾隐患非常大,如不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些险房随时可能倒塌。消过险的房屋比如钓鱼台13号、高岗里14号、饮马巷22号等,只是针对出现的隐情进行了局部的维修,但房屋整体破损严重,危险程度依然较大,需要进行全面的整修。在走访交流中,老百姓普遍愿望尽快搬迁、改善住居环境。

(二)治理推进的力度不大

全区危险房屋面积达92600平方米,约99幢。已消险的面积为15700平方米,只占危房面积的17%。其中,危险公房面积为31600平方米,消险面积为5700平方米,占18%。从数字上看,消险的任务仍然艰巨。从消险过的52栋房屋来看,只有10栋通过征收拆迁解决,其余42栋都是采取排险加固等临时措施,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屋危险问题。另外,处置的手段不多,对于D级危房以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需要居民及时搬出、停止使用,由于过渡安置问题,以及居民不配合等因素,仍然在使用。同时在我区成片的危险房屋中,散落着多处文保不可移动文物,文保级别分为区、市、省三级,对这类房屋的维修,房屋维修部门往往束手无策。资金投入不足时是造成危险房屋治理缓慢的根本原因,目前公房日常维修及加固排险资金主要靠房租,而公房的房租比较低,加上政府在这方面投入不足,面对这么大体量的危险房屋的消险,真是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

(三)治理的合力尚未形成

危险房屋治理工作需要多方配合,而不是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一是单位自管危房治理不到位,产权单位不积极不主动,甚至推而不动。二是承租人不配合不支持,部分区属公房的承租人一方面要求政府承担排险治理责任,另一方面不配合排险治理工程,漫天要价,妨碍施工,三是部门、街道、社区的职责不明,市政府办公201493号文件明确提出统筹协调在市、责任落实在区、工作推进在街道、解决问题在社区”的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在调研中发现社区根本无能力解决危险房屋的问题,只能现场发现及时上报,最终还得由专业部门来解决。另外,许多挂着不可移动文物的危房,到底能不能修?需要怎么修?部门之间不沟通协调。四是治理工作缺乏指导性的文件,到目前我区仍未出台区级层面的危险房屋治理实施办法或者实施方案等规范性的文件,危险房屋治理的工作思路、任务和实施步骤、治理措施、职责分工、资金保障等都没有明确,危险房屋的治理仍然是哪里最危险就到哪里去消险。

三、有关建议

房屋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实事,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危险房屋治理工作。

(一)摸清底数、准确掌握情况

在调研中发现,对于成片的危旧房屋,比如糯米巷片区、磨盘巷片区,殷高巷片区等公房多少、私房多少、危险房多少、危险程度多大,还不是很清楚,这就需要组织一次全面的普查,按照一房一档的要求,对房屋性质、建设年代、占地和建筑面积、房屋结构、安全状况、维修记录、是否文保、居民户数等数据进行全面登记,形成全区危险房屋状况详细资料的数据库,同时组织对疑似危险房屋进行全面的鉴定和评估,切实掌握全区危险房屋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和计划安排。

(二)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级层面的危险房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主抓具体工作推进,将发改、建设、财政、城管、文化、征收、街道等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各方共同推进危险房屋治理工作。二是制定治理方案,认真研究我区危险房屋的实际情况,出台区级层面指导危险房屋治理的工作思路和实施步骤、治理措施、职责分工、资金保障等内容,治理范围除区属公房外,兼顾单位自管房及私房性质的危险房屋,制定全面治理危险房屋五年行动计划,逐年组织落实。

(三)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由于危险房屋的存在方式(成片或者单独)、危险程度、文保情况等不同,治理方式不宜采取一刀切。要严格依据市房屋鉴定处的鉴定或评估意见,结合危险房屋及其周边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实施治理,占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的危险房屋片区,应纳入到危旧房改造的计划,采取征收拆迁的方式实施彻底的治理,占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危险房屋片区纳入小区整治出新计划,争取市级资金支持,实施相应治理,整栋危险房屋且不邻近其它危旧房改造地块的,根据鉴定或评估意见实施翻修重建或修缮加固方式解危。

(四)加大投入,确保实效

公房租赁带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性质,收取的租金根本满足不了日常养护和修缮需要。希望区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彻底改变危险房屋治理乏力的现状。建议参照广州市2014年确定的每平方米3300元的标准,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标准定为每平方2000元,文保建筑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专项资金,同时将每年的危险房屋消险费用纳入到财政预算,足额按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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