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7-05-31 浏览数:6945 【字体:

秦淮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525日在区机关五楼第一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金辉,副主任夏东宁、邹建国、张立龙、孙丽和28名委员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区长林涛、副区长程军,区人民法院院长吴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翟云峰,区发改局、区卫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负责同志,区法院、区检察院履职报告人,报告履职情况的市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或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邹建国副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祁寿康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秦淮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潘杰勋作的相关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秦淮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卫计局局长金宝强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我区深化综合医改、推进全区医疗卫生发展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臧勤作的相关调研报告。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此项议题的审议意见进行汇总,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要及时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副院长金丹捷、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萍作的履职报告,审议了区环保局局长郑焕强的履职报告(书面),并采取电子表决方式,对履职报告人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要求,履职报告人要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并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方祝元、惠荣昌两位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林武平、曹劲松两位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书面),并进行了测评。会议对四位代表的履职情况表示满意和肯定。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要将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评议和测评情况,汇总填报至市人大代表履职信息管理系统。

会议决定,任命孙丽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会议决定,接受孙丽同志辞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区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叶国华同志辞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会议讨论决定了其他人事免职事项。

 

 

南京市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

2017年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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