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13 浏览数:6742 【字体: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议题安排,会前,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了区民政局、部分街道、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视察了悦华门东等3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及本草堂中医养老院;通过代表、委员走访居住和工作地周边的社区,向社区居民了解身边的居家养老服务情况,并在秦淮人大网站公开征集网民对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调查报告。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户籍人口的26.6%,已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超过90%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养老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养老工作的重点来抓,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区“保护更新老城、开发建设新城”大格局,加强资源整合、载体建设,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有力推动了我区养老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保障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先后出台了《关于构建新型为老服务模式,提升为老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居家养老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秦淮区社区家庭“医养融合”医疗服务规范(试行本)》等文件,全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加强财政保障。将秦淮区户籍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综合保险、居家养老服务员培训、评估等纳入到年度区财政预算; “三无”老人、低保及低保边缘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等“五类”老人,全面实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专业社会组织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新建达标验收后分等级给予一次性补贴,并且每年在评估后,分层级给予运营补贴。三是加快设施保障。面对老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严重滞后的现状,抓住老城保护更新、新城开发建设的重要机遇,统筹规划全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在每个街道范围内建设1至2个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并以此为核心辐射辖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目前9个街道已开业运营,其余3个街道将于今年全面建成。全区107个社区均建立了1A至4A不同等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

(二)力促居家养老服务转型升级

随着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区政府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转型升级。2016年开始,不断调整升级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集一键呼叫、服务资源调配、流程监管、老人信息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补贴核准兑付等功能于一体,提供生活帮助、应急关怀、服务监管、健康医疗等60余项服务。平台自运营以来录入老人基础数据6万余条,累计年服务社会老人达30万人次。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帮助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打破围墙、开门办院”,形成“机构+居家”复合服务功能,推动了机构专业服务资源向居家养老延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式,引进社会组织21家,开展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急、助乐、助行等服务,积极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三)力推“医养融合”向居家养老服务延伸

2013年开始,区政府在积极探索养老机构“医养融合”的基础上,将“医养融合”的成功实践,逐步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延伸,探索“专业社工+老年义工+医务人员”的团队服务模式,目前,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75个全科医生团队,12个街道选定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签订了“医养融合”合作协议,通过指导服务、巡诊服务、紧密结合三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医疗康复、陪医陪护、紧急救护和上门探访等服务。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区政府积极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整合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我区是老城区,社区用房紧张,老龄化程度高,老年人口中困难人群较多,因此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仍然存在短板,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不够到位

一是统筹协调作用不到位。从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现状来看,政府、市场、社会、家庭资源整合不够,效能未得到充分释放;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尚未真正形成合力。二是硬件设施建设不到位。居家养老基础设施普遍功能不完善、规模小、条件差、档次低、标准不高,目前还有35个社区未达到规定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备标准。三是资金利用不到位。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投入,筹资渠道单一,社会资本参与较少,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居家养老服务与养老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供需失衡

面对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仍然显得内容单调,方法单一,服务内容无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大多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内容仍然停留在为健康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简便午餐和午休床具,绝大多数服务中心无力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健康检查、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服务,在助餐服务上,尚未形成规模效应,送餐服务中集中配送规模较小,老年人对饮食的特殊需求尚不能得到满足。

3、居家养老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我区目前从事居家养老工作的人员大多为下岗职工、文化程度较低,没有接受过系统化和标准化的专业培训,不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只能从事一般的家政服务和生活照料,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难以提供多层次的规范服务。另外,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尚未形成 ,参与服务的志愿者少,尚未形成小帮老、老助老的志愿服务社会氛围。

     三、意见建议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责无旁贷,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方的积极支持、配合,也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一)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和政府的许多工作一样,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需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需要社会、社区、家庭的广泛参与。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方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认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并投身养老事业发展,多渠道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渠道和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专业服务的发展方向,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要不断完善、细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加强工作协同,提高工作效率。要强化政策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为社会资源投入养老服务业提供便利,为专业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加快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近日,南京市政府印发了《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各区、各单位利用闲置资源和存量房产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明确了配套措施 。区政府应针对35个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社区的不同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全面梳理我区闲置资源和存量房产,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同时,统筹规划建设适宜老年人居住、出行的设施,加快坡道、公厕、活动场所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促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在新城开发建设和新建住宅区中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统筹使用。要积极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的探索,充分发挥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的作用,建立统一的数据库进行信息化管理,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三)提升居家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一是要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准确了解服务对象的现实需求,深入分析服务中存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使服务精准对接需求,使问题在改进服务中得以解决。二是要区分不同年龄段、不同健康程度的老年人,采取多种形式调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健康状况,建立、完善老年人服务需求动态数据库,加强老年人健康档案动态管理,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健康咨询、家政服务、助餐助浴、代购代办、日间照料、上门医疗、心理咨询(或聊天)等基本养老服务。三是要继续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中“医养融合”的有效路径,放大秦淮“医养融合”的品牌效应,鼓励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开展签约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巡诊、健康咨询、慢性病管理、社区康复等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群体,支持医保定点社区医疗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签约合作,设立诊疗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四)强化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一是推进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培育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专业化服务组织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打造一批龙头企业或社会组织鼓励专业化服务组织根据老年人个性化需求,运用市场化方式开展有偿服务。二是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引导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三是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营造志愿者服务社会的良好氛围,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内企业、单位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大力倡导邻里互帮互助,通过社区党员、社区社工、楼道长包干、邻里结对等方式,对居家老年人开展经常性的上门服务。

[返回首页] [返回上一页]
关键词Tags:
上一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秦淮区2017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下一条: 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网站地图 | 总访问量:58061324 次
主办单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 技术支持:南京标杆科技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20210327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