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秦淮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13 浏览数:10911 【字体:

区审计局局长  孙如汉  

2017728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以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目标,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管理的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全区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春节送温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情况,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16年全区一级预算单位66个,审计重点对14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延伸单位占全区一级预算单位的21.21%2016年区级项目支出预算119949.68万元,审计重点对其中33523.33万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占区级项目支出的27.95%

一、全口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保护更新老城,开发建设新城总体格局,不断转变理财观念,优化支出结构,在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圆满完成收支任务,预算收支稳健有序。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14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810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14.3%,圆满完成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确定的年度增长目标。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70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3051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政府债务余额621304万元,未突破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债务限额。总体预算收支取得了良好效果。

2、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潜力。安排科学技术支出2595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476万元,分别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9%4.8%,主要用于高新园区载体建设、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创业启动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等。

3、保障重点民生投入,稳步推进社会进步。安排教育支出156845万元,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8%,主要用于保障教师绩效工资、教师养老保险、教师培训、教育技术装备购置和生均公用经费等。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56万元,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1%,主要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各类困难人群的救济补助、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社区为民服务专项等。安排城乡社区支出52601万元,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主要用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河道综合整治、停车场管理、城市管理养护、街巷保洁、老旧小区整治出新、二次供水改造等。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02万元,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伤残死亡特别扶助金等。

4、强化监督管理,提升理财能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全区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2015年部门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规范政府融资工作机制,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30个单位2年未使用的授权支付额度2486万元,收回相关单位预备费结余资金2615万元,统筹用于全区公共财政支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定《秦淮区重大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拆借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从审计情况看,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对上年审计提出的部分问题整改未到位,2016年预算执行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上年审计建议整改情况

1、上年审计提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区财政局在编制2017年度预算时进行了整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做到了按费用要素逐项编制,并实施了项目库管理,但项目预期效益与项目进展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上年审计提出将预算资金经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相关预算单位在财政的其他银行账户问题,依然存在。经审计,2016年涉及金额2654万元。

3、上年审计提出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问题,未整改到位。经审计,2016年还有部分预算单位开出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日期与资金到达财政专户日期间隔较长,涉及17863笔,总计1427万元。与上年相比,问题金额有所下降。

(二)2016年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应缴预算收入12103.7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2016年末,财政非税专户有非税收入8459.42万元,往来账户有公车拍卖收入407.14万元、国资占用费1870.67万元、利息收入617.14万元,统筹资金专户有国资占用费555.38万元、利息收入30.53万元,没有及时缴入国库。往来账户登记的对南京银行投资,于20165月取得分红收益163.5万元,区国资中心代为收取后未及时上缴国库。审计期间,上述问题已整改,款项已上缴国库。

2、提前列支工程补助资金87.43万元。201612月,预算安排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补助资金”87.43万元,区财政局在资金未实际拨付的情况下,列预算支出并挂其他应付款。该款项于20173月拨付区城管局。

3、国有股权398.896万元管理不规范。2016年末,区财政账面有4笔多年以前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的对外投资合计398.896万元。其中对南京银行投资209.896万元,投资持有人为区国资中心,但区财政局未进行账务处理。对长发公司投资160万元,但根据市财政局《南京市投资长发公司股东单位名册及持股份额》,秦淮区财政局股本为161.80万元。对市交行投资20万元,账户已被冻结,需区财政局办理激活手续。对沪宁高速公路投资9万元,区财政局未提供能够说明持有人、市场价值及收益等情况的资料。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反映,全区预算单位收入10874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71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5万元,事业收入97623万元,其他收入361921万元。本年支出1044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646万元,项目支出626358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反映,全区预算单位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2551万元,与2015年相比共减少1507万元,下降37%。其中: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分别减少1018万元、303万元、166万元和1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97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预算管理精细程度有待提高。

1)未执行的项目预算未及时调减。审计发现,2016年实际支出金额为0的项目46个,预算金额合计3336万元。

2)部分项目预算未按项目进度编制。如千名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项目,未能依照《秦淮区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规定,按项目进度编制预算,形成年末结余340万元。

2、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

1)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向预算单位支付资金。由于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是2016年机构调整成立的新单位,2016年未设立单位零余额账户,区财政局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方式将预算资金拨至该单位基本户。经延伸审计该单位项目经费,14个项目中7个项目支出不实,年末经费余额2484万元。

2)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应直接支付的资金。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显示,2016年发生授权支付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422万元,政府采购支出131万元。

3、汽车维修、保险费9.45万元未列入政府采购决算。年终决算报表显示,2016年全区政府采购金额合计11470万元。经延伸审计,有6家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决算数不含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汽车维修、保险费,金额合计9.45万元。

4、资产管理工作亟待加强。延伸审计23个预算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发现,因历史原因,原白下区、原秦淮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近年来一直同时并行,在用资产余额得不到正确统计。经核查,其中11个单位会计账簿登记的资产数与管理系统登记数不一致。2014年以来,全区未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审计期间,区财政局出台了《秦淮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启动了资产管理系统的升级工作。

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送温暖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6年,全区春节送温暖资金共筹集发放 2674.09 万元,按来源划分:市级财政资金1124.55万元,占42.05%;区级财政资金1287.05万元,占48.13%;区慈善一日捐资金104.91万元,占3.92%;区红会资金83.95万元,占3.14%;其他市区各部门资金73.63万元,占2.76%

送温暖资金审计调查涉及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11个部门及12个街道,专项资金惠及困难群体32498人(户)。审计抽查受惠对象1886人(户),抽查比例为5.8%。调查情况表明, 2016年春节送温暖资金使用基本做到及时足额到位,各街道送温暖基础工作日趋规范,但个别街道和社区在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仍存在不足。

1、各系统发放慰问标准不统一,重复享受慰问政策不明确。民政系统街道认定的困难家庭和红会系统特别困难家庭慰问标准不明确,各系统间能否兼得无明确政策规定。审计调查发现,重复享受不同系统不同类别慰问金有180人,2人享受到同系统不同类别慰问金2份,最多的享受到4份。

2、个别社区滞留慰问金0.48万元。五老村街道五老村社区和树德里社区,因5个低保家庭人户分离、退出低保等原因,合计滞留慰问金0.48万元。20172月,五老村街道已将上述资金收回。

(二)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6年,全区12个街道111个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总量484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1665万元,区级财政安排1665万元,上年结余1513万元。当年111个社区支出合计2036万元,完成各类为民服务项目1189个。调查情况表明,各街道能够较好指导社区专账核算专项资金,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专项资金结余2807万元。2016年末,全区12个街道111个社区的为民服务专项结余2807万元,占全年资金的58%,资金效能发挥不充分。

2、存在未能专款专用现象。部分社区将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办公用房维修、社区志愿者慰问、银发餐厅补贴、社工培训、社工活动等,其中:红花街道15.32万元,月牙湖街道5.04万元,夫子庙街道3.58万元,双塘街道1.35万元,瑞金路街道0.57万元,光华路街道0.20万元。

3、部分社区财务管理不规范。大光路街道、中华门街道、红花街道共有5个社区,使用专项资金购买电脑、音响等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台账,金额合计3.23万元。夫子庙街道1个社区制作安装防盗门3.50万元,未取得合同单位发票,以其他公司发票代替入账;1个社区超出合同金额支付小区保洁费0.18万元。大光路街道、瑞金路街道、月牙湖街道、光华路街道、朝天宫街道、双塘街道、秦虹街道,共有29个社区超范围、超限额支付现金共计152笔,涉及金额68.70万元。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6年,区审计局实施政府投资工程结(决)算审计146项,审计金额35760.35万元。实施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33项,审计金额67.51亿元。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投资额高估冒算较为普遍。2016年,审计累计核减工程造价5479.05万元,平均核减率15.32%。其中,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研发服务中心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核减580万元,核减率26.23%

2、个别项目未经批准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如区房产开发公司实施的船板巷沿河地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工程立项投资400万元,中标合同价379.89万元,合同建设内容为桩基、土建和水电安装。建设过程中未经批准增加仿古装饰工程和附属工程,结算造价1056.22万元,超立项164%

3、个别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如文旅集团实施的科举博物馆陈列临展项目,变更瓷板画、江南贡院模型等,涉及金额165万元,区教育局实施的银龙花园小学装修改造工程116.8万元,均未办理招标手续。

4、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工程招标前期准备不充分。如区征收办实施的中华门派出所临时过渡房装修工程,未经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招标文件存在漏项,由施工队边施工边设计边更改,工程费用85.72万元,超合同价34.82%。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及时办理现场变更签证和材料核价等手续的现象,普遍存在。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放管服改革审计调查情况

2015年至2016年,秦淮区承接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8项,取消19项。取消投资审批事项2项,保留2项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网上审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9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承接14项,取消20项,停征6项,免征18项,减征2项。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开展住所登记改革。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现变相恢复审批、明放暗不放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创新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2014年至20173月,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颁发了《秦淮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秦淮区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秦淮区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等9个规章制度。2016年,区财政落实并拨付省、市、区创新政策措施专项资金96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520万元,市级资金3036万元,区级资金4044万元。

审计发现,20171月,区财政局拨付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其中300万元资金的支付未经项目验收,不符合省关于该项资金管理的规定。20176月,区财政局已将上述300万元资金收回。

六、审计建议

1、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完善项目预算数据库内容。优化预算执行工作机制,科学安排预算及用款额度。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清理历年往来款项,盘活存量资金,增强财政分配能力。

2、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科学性、完整性与准确性。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财政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向购买支出或转移支出的收款人支付。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收缴财政。抓紧整合资产管理系统,推进全区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统一资金使用政策和标准。规范财务管理,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4、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达到招标规模的新增工程,要及时办理招标手续,履行招投标程序。工程竣工后,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手续。

    5、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保障政令畅通,促进政策落地生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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