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局长孙如汉个人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03 浏览数:19929 【字体:

审计局局长  孙如汉

20171128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个人履职情况,请予审议。

一、履职情况

20157,我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区审计局局长主持全局工作,分管综合科。两年多,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和指导,紧紧围绕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工作主线,努力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做贡献。

(一)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审计业务

履职以来,我带领审计干部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和重大政策落实等方面开展审计,组织实施审计项目448,查出问题金额11.7亿元,处理处罚金额2.4亿元,查出非金额计量问题123,核减政府工程投资1.9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54,移送相关进一步查处的案件线索10起。

1.围绕公共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注重审计效能整体发挥,不断挖掘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深度广度。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区本级182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全覆盖,针对重点资金、重点事项开展延伸审计。揭示问题,个性与共性并重,审计评价,总体与具体并重,为区人大审议和审批年度财政决算提供了客观公正的参考依据。同时,注重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分析问题产生的制度与机制因素,推动财政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不断优化

2.围绕服务综合改革,加强专项审计调查。开展城管专项资金、环保专项资金、清水塘环境保护审计调查,助推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开展春节“送温暖”专项资金、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秦淮灯会专项资金审计,推动相关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促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与繁荣。开展门东历史街区物业运营情况,以及月牙湖公园、白鹭洲公园、郑和公园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为区政府决策街区协调发展,实施公园资源整合提供审计咨询与服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百村审计”,夯实基层自治组织财经管理基础,开展“放管服”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3.围绕服务区域发展,加强工程投资审计。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经济适用房建设、高新园区载体开发等政府投资工程结算和决算审计384,审计金额13.4亿元,核减投资额1.9亿元,核减率14.2%。针对高估冒算工程投资、未经批准增加建设内容、不履行招投标程序、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做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开展南部新城开发等征收项目、科举博物馆建设等重大投资跟踪审计108,累计跟踪审计资金528亿元。跟踪审计过程中,向税务机关移送偷漏税线索1,向纪检、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各1起。

4.围绕监督权力运行,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眼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两个关键点,着眼领导干部执行党和政府方针政策与决策部署、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等情况,组织开展审前调查,完善审计实施方案,查出问题金额4.1亿元,客观公正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审计过程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查处的案件线索7,3名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在相关《审计报告》上做出批示。定期召开全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提出抓常抓细措施建议,推进齐抓共管,促进领导干部切实依法用权、履职尽责。

5.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参与纪检巡察专项行动。坚持把审计挺在执法执纪的前面,组织审计干部22人次,配合区纪委开展对34个单位执纪巡察。发挥审计业务优势,从发现的违规问题入手,分析并提出用好四种形态的建议,切实担当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和反腐利剑,努力为全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出贡献。

两年多来,区财政局等主管部门依审计建议,制定完善了相关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审计效果不断显现。

(二)严格依法审计,努力提升审计质量

审计作为以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一项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我深刻认识到,审计公信力是审计机关的立身之本,审计公信力来源于党和人民赋予,也取决于审计质量高低;我们必须增强法治意识,克已奉公,敬业精业,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履职以来,在依法行政和提升质量方面,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1.把审计质量作为审计的生命线,坚持抓细抓长。一是聚焦审计主责主业。落实2015年中办58号文件和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退出征地搬迁“5人小组”等与审计职责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避免既做裁判员也做运动员,防范审计廉政风险与法律风险。二是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协调区委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筹建全区审计对象数据库,为一定周期内依法实施有重点有深度有频次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提供基础支撑。三是严格按程序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广泛征集意见、开展调查论证、上报政府研究、提交省市审计机关批准,确保审计项目计划,契合省市区年度中心工作。四是精心组织审计项目实施。围绕审计干部特点配置审计组成员,严把《审计实施方案》质量关,统筹人力与时间两个维度安排项目实施节奏,努力提高审计效率。五是严格审计现场管理。强化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学习,引导审计干部将“审计过错责任终身追究”意识根植于心。强化审计组成员任务清单管理,强化审计取证行为规范,强化审计文书及审计对象反馈意见三级审核流程,强化专题业务会议研究重大问题,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审计评价依法有据。

2.把问题整改作为审计业务的价值取向,坚持常抓不懈。一是完善问题清单挂销号机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完成整改的逐一销号。二是完善问题整改联动推进机制。将审计查出问题及时通报区财政、建设、发改、纪委等部门,以便及时收缴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及时处理审计提请处理的事项,及时查处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三是完善问题整改督查机制。坚持开展整改到期之日的日常督促与年度定期专项督促,区审计局连续三年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区政府。四是完善问题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利用审计进点会议和审计结果通报会议,强调被审计单位现任主要领导是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强调上级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整改工作负责,防止压力传导出现梗阻。

3.把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作为审计工作的核心要义,开展源头提醒。注重源头提醒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影响,根据中央七部委文件精神,制定《秦淮区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经济责任告知暂行办法》,强化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街道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国企集团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应履行的经济责任,明确责任界定等事项。2017,向全区区管党政领导干部送达《任职经济责任告知书》,以正面清单助推领导干部把握职责、用好权力。

4.把应审尽审作为审计全覆盖的重要标杆,推进资源整合。一是坚持政府审计的主导地位。重大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以及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由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实施审计,近三年累计审计448项。二是尊重社会审计机构的法律主体地位。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依法独立从事项目审计,近三年,通过招标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社会审计128项。三是以内部审计促抓长抓常、抓早抓小。2017年下半年起,逐步在街道、集团公司及重点部门,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和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推动内审机构在本单位领导下和区审计局指导下开展工作。目前,全区内审工作正在试点进行中。四是强化对社会审计的指导与监督。依照省市分层分类管理办法,项目主管单位可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为保障审计质量,制定了委托行为规范、《委托合同》范本和《审计报告》模版。在《合同》中明确区审计局监督受托方开展审计及追究过失的权利。目前,全区委托社会组织开展的审计工作,平稳有序。

5.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支撑,坚持精耕细作。一是着力推进联网审计。目前除政府投资项目外,建立在AO审计信息系统基础上的联网审计,已广泛运用于各类审计项目的审计现场。二是着力排查问题线索。依托AO审计信息系统,加大对审计目标指向的各类数据进行研究与分析,研判潜在的问题线索,为有针对性的深度审计提供支撑。三是着力审计流程监控。将审计业务过程纳入无缝对接的AO信息系统与OA办公系统,发挥大数据优势,保障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四是着力以文书质量倒逼业务质量。瞄准高标准审计档案对于审计业务过程高标准的重要意义, 2016,我带领全局干部克服硬件短板的不利因素,以全市各区局中的最高分,创成秦淮区首个省5A级数字化档案室。创建促进了审计档案的高效利用,促进了审计数字化水平提升,也为区审计局攻坚克难打硬仗增加了精神积累。

6.把提升队伍素质作为适应审计新常态的重要抓手,实行多措并举。一是切实肩负起本部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运用三会一课、大走访活动等载体,深化“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开展审计职业与审计事业关系讨论,引导审计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引导审计干部敬畏人生,敬畏使命,做忠诚干净担当审计人。二是排查廉政风险,落实防范措施。围绕审计业务流程,主持排查审计廉政风险点34,制定防范措施61条。完善区审计局相关内控制度,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工作行为。分类签订本局领导干部、普通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明确一案双查。强化审计业务过程信息化痕迹管理,使全局干部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防范权力寻租或执法干预行为。三是营造风清气正的共事氛围。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努力在审计业务、机关管理方面建立标准化体系。推行领导干部担任审计组长制度,全年参与审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一。带头在需要的时候甘当配角,协助处理普通干部的具体事务。用好四种形态,带头落实“三必谈”谈话制度,上下级之间及同级干部之间通过谈话,沟通思想、协调工作、消除误解,大家从谈话制度中受益。四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导向。2016,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规定程序,选任优秀干部履职区审计局科长岗位,选任工作受到普遍好评。五是强化干部培训。定期组织审计干部参加审计系统夏训、冬训,紧跟审计新理念和新常态步伐。开好审计专题业务会议,组织大家深入讨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选派干部参与省市重点项目审计工作,提升素质、提高技能。

近三年来,我带领全局干部坚持依法审计,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未发生一例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践行执政为民,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区审计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我的职务受命于区人大,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是我的职责所在,接受人大监督与指导,是我增强执政为民意识和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

1.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履职以来,我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2015,第一次实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区人大主任会议报告,我及时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向人大报告争取帮助和支持。积极参与区人大财经委、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的街道部门预算审查审议等专项工作,从中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

2.严肃认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审计工作。坚持客观公正评价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有据反映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及做出决议、决定提供参考。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审计工作。2017,区审计局进一步完善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挂销号等工作机制。

3.主动配合区人大代表监督审计工作。2017,我主动配合区人大财经委、中华门街道人大工委“双定”工作。接受人大代表组视察和检查区审计局依法审计工作、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现场,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领会,逐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4.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2015年以来,区审计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我及时明确分管领导、承办科室、承办人和承办要求,落实办理规范、办理质量和办结时间要求。严格按照“提前沟通—登门访谈—书面答复—上传网络—正式答复—办后回访”程序,坚持面对面办理代表建议,提高了办理的沟通率、落实率和满意率。

5.依法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依法将审计结果上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或其所在系统内通报。除涉密内容外,将审计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依照法定程序在区政府网站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对审计工作的检验和监督。

二、存在问题

履职以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期望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

一是掌握审计理论缺乏高度。审计监督职能与我以往任职部门的监管职能分属不同范畴。尽管也注重审计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但学习不充分,把握审计新理念、新常态高度不够。

二是落实审计全覆盖缺乏创新。处理事务性工作占用时间较多,开展调研时间较少,调研不够深入。面对审计干部人少、年龄老化与审计工作量大的矛盾,缺少拓展审计组织方式的办法。

三是自身审计专业能力不强。审计现场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虽然我坚持学习,但履职以来从事审计现场一线工作的次数不多,专业能力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今后几年,是秦淮发展大有可为、必须有为的关键期,也是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深入推进的关键期。我将以只争朝夕的工作状态,带领审计干部勤勉自励,扎实工作,努力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1.提高政治素养,把握正确方向。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期审计机关的使命担当,准确把握党和国家指导新时期审计工作的基本方法论,不断提升自身理论素养,提升组织领导本部门工作的能力。

2.带好干部队伍,凝聚干事合力把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恪尽职守,奋发有为。发挥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强化审计队伍的向心力,坚持依法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切实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3.努力开拓创新,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内,探索审计组织方式更优、工作效果更好的履职新途径和新方法。

4.常怀慎独之心,自觉接受监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权力属于党和人民,强化责任意识, 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良好的工作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附件1.审计局主要工作职责

2.审计局基本情况


附件1

区审计局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秦淮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审计局主要工作职责有以下11项: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相关的审计报告结果承担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2、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按规定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按规定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属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组织实施跟踪审计。

4)区属国有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

5)区政府部门、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相关授权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工作。

10、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区审计信息系统。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

区审计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区审计局内设综合科、财政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企业审计科、投资审计科6个科室。

二、人员基本情况

区审计局在职公务员22人。

三、办公场地情况

区审计局办公地点:太平南路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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