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12-24 浏览数:14369 【字体:

20171222南京市秦淮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811日下午至14日下午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秦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秦淮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秦淮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秦淮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秦淮区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秦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通过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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