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淮区2017年城市维护资金安排及使用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24 浏览数:13442 【字体: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潘杰勋

201792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预算工委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今年8-9月份,就2017年城市维护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区财政局、城管局、审计局等单位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相关项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及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城市维护资金年初预算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设施养护经费2.03亿元,二是人员经费1.42亿元,三是专项经费8574万元,共计4.3亿元。城市维护资金主要是由区财政局拨付区城管局、各街道、夫子庙管理风光带、高新园区等单位使用管理,其中区城管局部门预算3.28亿元,占全区城维经费预算的76.2%

随着上级相关政策标准的进一步提高和民生实事的进一步落实,养护提标、垃圾运转、院落保洁、公厕改造等多项经费支出均超出年初预算。据初步测算,需要区人大批准追加的相关经费将达9500万元,预计2017年城维资金总投入将达到5.25亿元。

预算执行情况:截止8月底,区财政局已拨付城维经费2.48亿元,其中:养护经费拨付1.23亿元,支出进度为60.6%;人员经费拨付8965万元,支出进度为63.3%;城维专项经费拨付3494万元,支出进度为40.7%

为进一步实现城市维护的常态长效管理,提高城市维护水平和服务质量,相关单位在城维资金的使用管理方面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城维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相关单位联席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财政、城管部门强化城维资金管理,保证了城维资金专款专用。

二是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要求,财政部门在政府网络平台公开资金分配详细情况,各单位公开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情况。已分配的城维资金按资金分配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一是出台规范性管理文件,加强对城维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二是坚持“统筹规划、统一分配、分级管理、及时拨付、专款专用”的原则。三是搭建全区养护设施基础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四是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了对城维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拟定城维资金管理细则,明确设施养护资金使用与管理的主体责任及具体要求,坚决预防、查处挤占挪用城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城维资金在使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城维资金缺口逐年递增。由于我区是老城区,城市维护点多面广线长摊子大,虽然每年城维资金投入增长率较高,但总量不够,再加上市政府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新增支项目,远远突破了区级养护事权范围。据统计,新的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管理体制从2013年起实施4年来,全区城维管理经费累计收支缺口达3.17亿余元,给区级财政支出造成巨大压力

(二)部分项目管理、实施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不细,受不确定因素影响导致方案变更,造成预算编制不准确。二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项目开工时间滞后,导致城维资金预算阶段性执行率不高。三是城维项目目录尚不完善,造成项目之间界限不清晰,影响了项目分类审批管理。现有相关制度仅对城维项目类别的划分作原则性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还未完全建立起具有行业特点和定量标准的城维项目目录,造成部分性质类似的城维项目归为不同的项目类别,履行不同的审批程序。

(三)城维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部分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技术方面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施工,监督部门难以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但在项目实施的各环节,缺乏有效监督的途径。同时,由于专项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审计部门依法审计的工作量很大,现有力量难以做到项目竣工后进行及时审计,影响了城维资金监督检查的时效性。

(四)精细化管理还有较大差距。城市维护管理中的矛盾问题不断凸显,重建轻管、建管脱节和重抢修性管理、轻常态化维护的模式,已无法满足现代城市管理要求,造成一些问题反复、回潮,浪费了不少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特别是我区老旧小区多,因年久失修,基础设施投入历史欠账多,硬件设施差,居住环境差,物业管理仅限于低层次的管理,解决不了文化休闲、公建配套、专业改造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城市品质的提升。

三、加强对城维资金使用管理的几点建议

城维资金的使用管理是一个关系到民生与民心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到城市品质与形象提升的关键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城维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城维项目管理。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城维项目基础数据库。对城维专项经费如大城管考核、养护设备设施购置维修、公用区域停车管理等有条件的城维项目均应建立和完善项目库。二是严格实行有关项目管理制度。对道路及河道整治、绿化维护、环卫维护、市政及水务维护等项目实行“定点定位”管理,对有条件的项目都要实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政府采购制、合同管理制,并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狠抓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城维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财政和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期中检查,严格决算审核和项目验收制度。四是建立城维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对城维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并与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二)实行关口前移,加强城维资金监管。相关单位要按照“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对城维资金的管理。一是对城维资金实行专人管理和专帐核算。对已经明确定额、作业标准的城维项目资金,要按规定进行专帐核算;对没有明确定额、作业标准的城维项目资金,要在专款收支科目中进行核算。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拨付资金。规范报帐程序,完善报帐资料,对实施进度缓慢的项目、未按规定要求和内容实施的项目、未按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规范核算和管理的项目,可采取停止拨款、追回资金、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罚措施。三是加大城维资金审计监督力度。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将城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年度审计和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对城维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城维资金的追踪问效制度。

(三)把握关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新一轮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管理体制即将实施,建议区政府根据区级财力相对薄弱的现状,政府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如提高城建税区级分成比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据实调整养护和不同路段的保洁定额标准等,增强区级财政对城维资金的保障力。要抓住组建区安城集团的契机,合理整合资源,扩大市场化竞争的比重。在资金分配环节,要按照“适度调整、重点倾斜”的原则,每年用于城维投入的增量要高于上年。在资金拨付环节,要解决资金滞留闲置、挤占挪用等问题,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在资金使用环节,要着力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注重评价资金的使用效果,注意研究分析资金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提高城维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城维计划的执行力。要强化建管并重,实现“管护结合”,提高城维项目管理工作效率及质量,全方位提升城维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努力维护城维工作成果,坚决避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的投入。今年街道整治、河道疏浚、小区出新等城维计划的实施,面临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筹措难等诸多困难,区政府要继续强化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通力配合,确保今年城维项目落地、资金落地。要进一步明晰责任、细化任务、强化问责,建立严格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确保城维各个项目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实施、如期完成。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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