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8-06-07 浏览数:13807 【字体:

区人民法院

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院长吴焱作的《关于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按照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现代科技手段,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形成了集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公开、监督管理等于一体的信息化审判管理体系,有效提升了审判执行质效和便民服务水平。

会议指出,近年来,区法院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同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涉及法院的所有部门和人员,但目前有些部门和人员还未能跟上发展要求,思想还停留在过去的一些老习惯上,对新的工作方式和要求还不太适应,新技术的应用不够到位,存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面等情况。二是信息技术服务群众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法院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了很多便捷的网上诉讼服务,但现有的服务项目还不能全面满足群众的需求,同时由于宣传不够到位,群众对有些服务项目了解不足,不能很好地运用。三是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制有待健全。法院信息化建设对人才、资金需求较大,现有的技术人员专业能力偏弱,一些由上级法院组织开发的软件,基层法院仍需承担使用费用,硬件维护与设备更新也需长期稳定投入。另外,法院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还不充分,机制不够健全。

为此,会议建议:

区法院应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的支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把握机遇,创新突破,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一要加强引导,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分层次教育引导,使其正确对待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增强对信息化建设的使命感,使每个人都自觉参与到智慧法院建设中来。加强审判执行业务和司法管理工作信息化应用的培训,完善应用流程,严格应用考核,发挥应用效能。开展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深度调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集中全体工作人员的智慧,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不断提升法院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要加强宣传,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把智慧法院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充分利用全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智慧法院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智慧法院建设给他们带来的诉讼便利,让他们在不断扩大的审判公开中,进一步理解法院在每一个案件中追求公平正义所作出的努力。针对广大群众不断出现的新的服务需求,利用新技术开发和完善更多便民服务项目,让群众更便捷地使用各种诉讼服务功能,让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

加强沟通,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紧密依靠党的领导,及时向区委报告智慧法院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区委支持,协调解决一些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人才和资金需求的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人才和资金保障计划,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将智慧法院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在人才和资金需求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和保障。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法院、以及公安、检察、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关键数据有效共享,使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法院予以研究,研究处理情况及时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20188月6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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