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20年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治方案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9-01-03 浏览数:6884 【字体:

区人民政府:

秦淮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环保局局长易龙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82020年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治方案的报告》

会议指出,制定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清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省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议(以下简称有关决议要求的具体举措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区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协同配合,从大气治理、水环境治理、工业污染防治等5个方面梳理出14个突出环境问题,符合关决议要求。

会议认为,《清单》建立起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所列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符合实际,整治方案切实可行,体现了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较好把握了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关系,表明了全区上下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必将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起到积极作用。

为推进《清单》所列问题如期完成整改,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当前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生态环境质量与我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清单》问题整治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步,与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同期,一旦公示即意味着对人民群众作出庄重承诺,能否如期完成关系到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更扎实的举措和作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工作方案。根据《清单》加快制定相应的配套工作方案。一是进一步细化整治措施。要结合秦淮实际,坚持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科学制定工作措施,助力转型升级,注重生态惠民,推进绿色发展。要坚持长治长效,切实防止“一刀切”“一阵风”,尤其对部分水体反复黑臭问题,要具体分析查找原因,找出切实可行的长效治理措施,争取以可见可感的整治成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要进一步提高整治标准。当前《清单》中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标准尚不明确,建议结合秦淮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阶段性整治目标,如用PM2.5平均浓度全市排名等动态指标作为阶段性整治目标,以便于检查考核评估。针对《清单》中部分整治标准偏低问题,建议至2020年,部分水体消除劣Ⅴ类水质基础上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全面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文明施工达标率提高至95%以上。三要适时调整《清单》内容。按照决议要求,区政府每年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对突出环境问题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于确已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要及时销号,动态更新,确保污染防治目标如期实现。

三、着力抓好整治任务落实。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一方面要整合各方力量,坚持科学治理,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形成合力,全面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水平。另一方面要兼顾秦淮发展需要,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分类指导,帮助相关企事业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整治方案。二是突出整治重点。结合秦淮实际,围绕群众关心的水环境整治、餐饮油烟、工地扬尘和噪音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制定持续性、常态化治理方案,咬定目标、长抓不懈,及时归纳整理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推动全区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将《清单》所列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任务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考核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细化责任主体,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加强跟踪督查,实施目标奖惩,确保全面完成《清单》整改任务。

四、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根据关决议,区政府应在2018年年底前向社会公示《清单》,并在20192021年的第一季度将上年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当年突出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治目标和措施,作为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要以《清单》问题整治为抓手,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紧紧依靠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强化舆论引导和环境信息公开,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监督,着力构建生态环境共建共治体系,把建设美丽秦淮化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切实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向广大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的环保答卷。

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予以研究研究处理情况及时征求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市建设委员会意见后,于201931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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