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法院金融类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26 浏览数:7205 【字体:

关于区法院金融类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

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晓鸣

2019726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议题安排,会前,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区法院金融类案件审判工作进行调研,召开了由法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审判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旁听了一位副院长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庭审,形成了调查报告。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法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金融创新,维护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判各类金融案件,为保障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取得显著成绩

(一)深化改革,加强金融类案件审判

2017年以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20396件,审结17125件其中民间借贷类案件增长最快受理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涉金融犯罪案件133件,审结106件,涉案金额247亿余元。2019年上半年金融审判庭收案数与2018年同相比增长117%,呈明显上升态势同时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为加强金融类案件审判,区法院结合内设机构改革,成立了新的金融审判庭,并配备了较强的审判力量,金融类案件专业化审判得到加强。

(二)完善机制,促进审判工作高效运行

一是建立金融类案件“绿色通道”。实施快立、快审、快执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和要素式审判方式,健全完善速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二是建立职业放贷名录。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从立案、调解到审判的各个环节严格防控职业放贷行为,并15人纳入首批职业放贷人名录。三是建立案件排查制度,设立“黑名单”。存在套路贷与虚假诉讼行为的当事人纳入“黑名单”数据库。四是构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召开专题调研座谈,探索信息共享等措施,推进构建多元化解机制

(三)依法审判,充分发挥惩罚和保护职能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的犯罪行为,有效维护金融机构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以金融创新为名规避金融监管欺骗消费者进行制度套利的金融违规行为。依法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对违法高息、预先扣息等违法行为不予支持。慎重审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类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常态化开展金融案件集中执行,实现对房产、车辆等信息的网络查询,保障金融债权兑现着力提高涉金融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

(四)积极应对,加强审判队伍建设

进一步强化审判队伍建设,建立廉政监督机制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及早预防,切实提升金融审判队伍廉政守纪意识。坚持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同时加强常见案件类型的共性研究,形成高效适用的审判模式,不断提升金融类案件审判质效积极鼓励审判人员参与相关的培训和研讨,定期开展学术与实践交流活动,不断夯实审判人员的金融审判理论基础,提升金融类案件专业化审判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办案力量相对不足。近年来金融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法院虽然配备了较强的金融案件审判力量,但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目前员额法官人均存案在90件左右,办案压力较大。

二是新类型案件增多,对审判人员提出更高要求。面对金融领域的创新发展和金融案件的日益多样化,金融审判人员金融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和对国家相关法律、政策、金融行业惯例理解把握不充分的问题,影响了金融审判质效。

三是涉众案件居高不下,维稳压力有增无减。近几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涉众型违法犯罪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受害人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审理难度大,时间长,执行难,极易引发群访等社会问题,导致维稳压力持续增大。

三、意见建议

一是融入大局,进一步加强金融类案件审判探索。进一步强化审判人员的大局意识,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积极稳妥开展金融类案件审判工作,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加强金融类案件审判工作调研,将审判工作进一步融入秦淮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智慧法院”建设,提升金融类案件审判信息化水平,加强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和分析研判,积极探索金融类案件批量立案,批量集中开庭审理,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审判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二是强化学习,进一步提升金融类案件审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审判人员的培训,强化金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金融政策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金融案件审判服务经济、促进改革、防范风险的重要职能,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高素质审判队伍,不断提升金融案件专业审判能力。

三是多措并举,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规范金融交易。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依法审慎处理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稳定的破产案件,特别是涉及民间融资、非法集资的企业破产案件,避免引发区域性风险和群体性事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非法集资等刑事案件,加强与职能机关、地方政府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提升处置效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审理兼顾执行,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打击力度。发挥审判延伸功能,主动服务金融行业发展,以司法建议形式促进金融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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