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4 浏览数:4440 【字体:

20231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本届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大监司委”)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区人大监司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区人大基层基础年要求,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推动人大监察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共完成常委会会议议题2主任会议议题2项,开展专题视察4次,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4次,撰写专题调研报告2篇。

一、围绕“提质增效”目标,认真履行司法监督主责

立足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积极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支持和促进司法与监察机关高效履职。

一是围绕重点热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区法院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协助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区法院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为秦淮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紧盯社会热点,协助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区检察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报告,支持区检察院充分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有效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组织视察调研区法院、区检察院半年工作,促进法检两院深化司法改革、有效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强化任后监督,规范“两长”履职评议。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根据区人大履职评议制度安排,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约谈等方式,协助常委会对区人大任命的区法院一名副院长、区检察院一名副检察长组织开展履职评议,作为对法检两院深入监督的有效补充,提升了人大依法任免和监督的质量与水平。同时,研究确定常态化开展法检两院副职领导履职评议工作方案,实现届内履职监督全覆盖。

三是坚持规范有序,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按照“审慎稳妥、依法有序”的要求,协助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根据中央8个方面选题规定,结合秦淮实际,将听取审议“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作为首次监督工作的主题。在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领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对区监委工作开展了专题视察调研。区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全程参加视察并在常委会上作报告,常委会认真进行审议并着重在推进监委专项监督的针对性、系统性、协同性上提出具体意见。

四是加强依法处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把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为人大开展司法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分别受理、及时交办、严格督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不断提升依法处访工作整体水平。对于政策咨询类的信访件,直接联系当事人,给予耐心沟通和解答。对于涉及法检两院的信访件,及时进行交办,并明确办理和回复要求。对于市人大交办的信访件,第一时间与区法院联系,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亲自现场督办,并按时将办理情况上报。全年共收到涉法涉诉信访件8件,均已及时转办或答复。

二、围绕“守正创新”主题,积极深化旁听庭审工作

在巩固原有工作基础上,积极拓展创新监督方式,采取“旁听+评议”的模式,常态化、联动式开展旁听庭审工作。

一是精心选择主题。在选案方式上,继续强化人大主导、突出代表选案,由区法院上报待选案件主要信息,请代表选择确定旁听案件,并根据代表报名情况确定旁听人员。在选案内容上,结合社会和代表们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择旁听案件,进一步增强旁听工作的针对性。如针对疫情对房屋租赁行业冲击较大、由此产生大量矛盾纠纷的情况,结合代表和法院意见,上半年选择了一起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受到参加旁听代表的热议和好评。

二是创新组织方式。实现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三个首次”:强化上下协同联动,首次探索市区街三级人大、省市区三级代表联动开展旁听评议庭审活动;为保证代表评议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首次采用“开门听、闭门议”的方式旁听评议探视权纠纷案件的审理;结合人大常委会议题安排,首次对接受履职评议的一名法院副院长主审案件开展旁听评议,作为对其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同时,继续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丰富旁听庭审形式。

三是强化监督实效。每次庭审结束后组织召开座谈会,由人大代表对法官的庭审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并对案件涉及的企业经营发展、司法裁判思路等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庭审进一步规范化,切实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全年共组织4场、70余名代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受到上级人大充分肯定和参加代表高度评价,被江苏人大信息、南京人大微信公众号、交汇点新闻等报道。

三、围绕“基层基础年”要求,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紧扣人大监察司法工作职责,健全联系服务代表机制,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一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始终把代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定期走访制度,积极加强和代表的沟通联系,全年共走访人大代表20多名,了解代表履职需求和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注重将代表活动与监察司法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每次视察调研均根据代表职业特点、专业特长和关注方向,有针对性地邀请参加并听取意见,全年共邀请各级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旁听等活动90余人次。

二是重视代表建议办理。把督办代表建议意见作为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三沟通”,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双满意”。协助常委会领导对重点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快秦淮东部地区商业配套建设的建议”进行督办,耐心听取代表意见,积极加强与承办部门区商务局、光华路街道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和情况,督促抓紧落实解决。

三是开展民生实事监督。积极会同双塘街道组成监督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对人代会票决产生的民生实事项目“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开展视察督办工作,实现责任落实、后续跟踪、质效测评、推进工作的闭环,全方位、多角度推进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同时,主动配合人代联委做好市人大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督促市区两级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到位。

四是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根据人大常委会要求和安排,积极牵头和参与做好金融、法律专业人大代表联络站筹建工作,为全国及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贴近基层、联系群众、有效履职提供载体和平台。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自身优势、积极拓展服务联系群众渠道角度出发,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宣讲进社区”系列活动,全年共组织4位人大代表为社区居民开展法律知识、健康保健、南部新城发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系列讲座。

四、围绕“四个机关”定位,不断提升专委工作水平

积极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振奋精神,勇于担当,使监察司法工作始终与时代同步、与发展合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

平法治思想和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强化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的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确保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按照区委统一要求,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二是注重工作联动。根据常委会“三个一”和“三三三”工作机制要求,保持与上级人大的沟通联系,在议题选择、旁听庭审等工作中坚持上下联动;按照“五个联动”的工作要求,积极加强与光华路、朝天宫、月牙湖、双塘、中华门等街道的工作联动,努力在推动司法监督提质增效上形成特色;主动加强与人大机关其他机构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是提升履职能力。组建新一届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学习培训,研究审议相关工作,关注委员会自身建设练好内功,发挥委员会整体工作效能。积极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交流,全面熟悉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业务工作,着力在提升能力、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新一届人大开局之年,区人大监司委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业务水平方面还存在不足,对有关监察司法工作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需进一步深化;监督的深度仍需进一步延伸,刚性监督的效果还有待提升;委员会的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委员的履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都将在2023年的工作中予以重视和改进,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

2023年主要任务

 

2023年,区人大监司委将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履行法定职权,力争体现创新、体现特色、体现成效,高质量推进新形势下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紧扣民生热点问题,依法行使人大监督职权,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手段,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结合《民法典》颁布三周年之际,听取区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养老诈骗犯罪活动高发多发态势,听取区检察院关于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工作情况汇报。继续对法院、检察院各一名副职开展履职评议,做到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精准,努力让司法监督工作更有刚性、更有质效。

二是坚持纵向与横向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联动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三个一”和“三三三”工作机制要求,坚持每季度走访市人大监司委一次的工作制度,保持与上级人大的沟通联系,在监督上力求与上级人大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定期走访对口联系单位,听取和了解对口联系单位情况,协助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寓精准监督于服务支持之中。进一步深化与人大街道工委在视察调研、旁听庭审等方面的工作联动,积极搭建活动平台,汇聚代表智慧和力量。

三是坚持服务与保障相衔接,进一步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监司委委员、专业代表组作用,积极支持代表参与委员会各项工作,邀请代表深度参与有关监督、视察、调研活动。定期组织代表“走进两院”,通过参加旁听庭审、调研视察等活动,使人大代表更加直接、深入地了解司法运作机制,推动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拓宽代表行使监督权渠道。定期走访有关代表并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做好重点代表建议和民生实事的督办工作,切实提高代表工作质量和监督实效。

四是坚持思想与业务相融合,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中央和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把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贯穿到工作各环节、各方面。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在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能力建设上狠下功夫,强化调研转化为工作成果能力。加强履职能力培训,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不断提升委员会履职水平,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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