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淮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数:2419 【字体: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剑

2023年8月24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会议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下面由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相关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这为我们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有力监督下,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牢牢守住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系统性风险底线,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创新创优,切实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持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秦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区人社局荣获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集体

工作中,我们始终围绕“四个坚持”,着力打造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区。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根本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推动解决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职工各项基本权益。坚持依法构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准确把握新时代劳动关系的规律特征,指导督促企业依法用工、职工依法维权,依法预防和处理劳动关系领域的各种矛盾纠纷,提升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全过程法治化水平。坚持共建共享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实现良性互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和职工树立利益共同体意识,形成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的良好局面,促进双方更好实现合作共赢。坚持改革创新,充分认识劳动关系面临的复杂形势,加强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打破思维定式,立足区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凝聚同向发力工作共识,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党政主导,协同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完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是立足“三方协调”,协力推进。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明确人社、工会、发改和工商联等组成部门职能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综合协调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研究全区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及发展趋势,沟通协调矛盾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引导企业落实用工主体责任,增强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内生动力

一是压实企业规范用工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预防调处制度和劳动监察制度,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人社、工会、发改、工商联三方四家共同推进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向全区各企业发送《关于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建立完善内部协商协调机制,规范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以来,指导签订集体合同5480份。

二是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建设。目前,培育市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520家、示范企业75家,指导“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成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指导服务,承办市首届“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大赛,推动技能培训优惠政策落地。

三是增强企业维护和谐主动意识。建立普法宣传和精准服务企业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普法巡回课堂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分领域、分群体、分时段对企业和劳动者开展专业化、针对性服务,提升企业举办者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认识,提高企业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主动性,营造“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和谐氛围。

(三)构建“五位一体”联合调处体系,将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

一是创新前端预防机制,强化争议源头治理。在全省率先建立仲裁员联系企业制度,定期组织企业用工管理座谈会,从源头全面助力企业依法用工,降低企业用工风险,减少劳资纠纷,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更高质量的咨询、协商、调解、仲裁等维权服务,推动用人单位提高自主预防解决争议能力。

二是创新基层调解机制,促进矛盾快速化解。在全省率先实现区域内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全覆盖。同时,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突出“调解为先、和谐为重”,多层次开展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白下高新园区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室”,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和南京白下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形成预防化解争议工作防线。注重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员能力提升,提高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将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三是创新“五位一体”联合调处,提高调解仲裁质效。在全市率先成立区级劳动争议“五位一体”联合调处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优势、工会的组织网络和依法维权优势、人社部门的劳动执法行政维权优势、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前端优势,形成信息共享、联动调处的常态化工作格局,打通案件从调解、仲裁、起诉、审理到执行的劳动维权全流程,一站式多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21年以来,受理各类劳动仲裁案件11171件,结案率达100%,其中,调解率超80%,位列全市前列,调处中心获市“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称号。 

(四)常态化推进根治欠薪,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部门协作,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构建条块结合、权责明确、权威高效的监管“大格局”。发挥人社牵头作用,不断拉长拉紧部门协作“链条”,压实区治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同监管责任。盯紧“降增量、去存量、防变量”总目标,坚持“源头预防、动态排查、及时稳控、合力化解”总原则,按照“春季清尾、夏季排查、秋季化解、冬季攻坚”要求,坚决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2021年以来,共为1.48万名劳动者追发待遇8300余万元,重点攻坚完成越城天地2016G98等项目因工程款纠纷引发欠薪、非政府组织小区出新案件引发欠薪、国美因经营不善引发欠薪等处置。受市局委托,牵头全市克莉丝汀门店、蛋壳公寓等重点欠薪案件处置,获高度肯定。在市对区年度考核中,秦淮区连续三年荣获南京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A级,并代表全省接受国务院督察考核获好评;区人社局、建设局被评为“南京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集体”。

二是强化宣传,实现劳动维权“零距离”。采取送法进工地、普法对专人等方式,宣讲劳动法律、工伤预防等知识,引导科学、依法、理性维权。全面推广区“阳光护薪二维码”进企业、进园区、进工地,深入工地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单,张贴“贯彻条例、阳光护薪”系列维权海报,制作并发布了“秦淮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大陷阱”案例宣传视频,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受到人社部劳动监察局表扬肯定。在全省率先成立在建项目“一站式”劳动保障服务大厅,“零距离”服务工友权益,“源头化”规范用工管理,相关经验被《中国劳动保障报》报道。

三是提升水平,练就监察执法“铁拳头”。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强化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转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和持续“拉网式”执法检查。2021年以来,多渠道受理劳动维权案件6340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100%,居全省首位;完成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210户,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单位34082户,责令补签劳动合同 2.1万余份,纠正违法行为292起;对因客观原因不能纳入实名制系统的中小型在建项目进行监管并代发民工工资,先后为34个项目7711名农民工代发工资9567.23万元。杨庄北侧保障房项目二期等4个项目被评为全市实名制管理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优秀项目。

三、存在问题

(一)治欠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一些行业经营受阻、活力不足、资金断滞、矛盾交织,由此引发欠薪问题逐步显现,欠薪线索持续上升。从欠薪领域看,工程建设领域制度落实仍然存在短板,非工程建设领域服务型企业、新业态用工不确定因素增多,欠薪呈多点散发态势,此外还叠加以“讨薪”为名实为解决工程欠款、合同纠纷等案件多发,欠薪风险领域有扩大蔓延的态势。

(二)新业态新挑战不断出现。随着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经济快速发展,灵活就业、共享用工等新就业模式日渐增多,带来新挑战。一方面,与传统就业形态相比,新就业形态具有劳动关系灵活化、工作方式网络化、工作内容多样化、工作时间弹性化、工作安排弱组织化等特征劳动者自主接单、收入灵活,在劳动关系上也带有明显的“去契约化”和“去雇主化”特点。新就业形态打破了现有劳动法律秩序下的传统劳动关系模式和管理规范,现有劳动法律体系、政府部门执法机制、就业服务管理、社会保障政策等还在进一步完善中。另一方面,秦淮作为省会城市中心城区,新业态从业人员数量较多,这些劳动者转岗频率快,就业周期短、地点分散、稳定性弱,使得我区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和劳动维权情况相对凸显。

(三)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成果未能充分发挥。由于劳资双方对和谐劳动关系认识不够深刻,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结果运用不够充分,不少企业对创建活动积极性不高。同时,创建成功的企业示范性不够,对社会层面劳动关系的和谐氛围影响不足,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

四、下一步打算

(一)以共责整合力量,强化治欠工作组织领导。发挥人社牵头部门作用,优化各部门各单位协同监管机制;压实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街道、板块属地责任;推动发改部门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推动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加强司法部门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推动公安机关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

(二)以共享提升效能,突出抓好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创新劳动监察智慧化监管模式,通过大数据信息采集、监测、预警,有效提升劳动执法效能。通过全方位动态监测数据,科学准确研判,对未落实专用账户、代发工资、电子考勤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不间断预警督导。发现有严重欠薪隐患的企业,及时与公安、司法、工会等部门全面实施欠薪失信联动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坚决遏制极端讨薪、非理性讨薪事件发生。

(三)以共商完善机制,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聚焦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劳动安全、职业发展、关心关爱、争议处理等问题突出平台企业主体作用,积极推进行业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加快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确认审批,发挥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在工伤保险之外的“安全网”作用,不断优化服务、简化流程,兜牢职业伤害保障底线,维护好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以共治优化路径,着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按照“部门联动、多元化解、和谐共治”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网络,让企事业调委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各司其职又联动发力,共同做好预防预警、信息共享、交流互助、协同调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创新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进一步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绿色通道,依法及时有效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五)以共建统筹资源,有序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继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通过印发宣传册、省一体化平台系统反馈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奖励政策宣传。深度走访重点创建企业,对创建企业进行集中辅导,帮企业提高创建水平。组织创建成功企业开展经验交流,通过先进典型引路,指导其他企业有创建欲望,走创建途径,出创建成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明确提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我们将继续巩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态势、健全部门联动协商协作机制、提升矛盾调处质效管理水平、加强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全区面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秦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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