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数:13072 【字体:

2018年11月29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动员全区国家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精神,进一步聚焦我区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特作如下决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召开全区环保工作推进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制定《秦淮区率先消除劣Ⅴ类水体攻坚方案》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签订“书记版”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建立“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具体部署,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任务。

    2018年至2020年,是我区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决胜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事关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全区国家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上来,统一到区委具体部署要求上来,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

    近年来,全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狠抓生态环保和绿色转型,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生态文明建设压力仍然很大,油烟、噪声、扬尘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保持水环境治理成效任务仍十分艰巨生态环境质量与我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区政府要在委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和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更扎实的举措和作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府要在广泛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突出大气、水环境、土壤等污染整治,重点从影响环境质量、存在环境风险、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方面,抓紧研究制定2018-2020年我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同步拿出标本兼治、科学管用的整治方案,做到问题、目标、措施、责任“四个清楚”,于2018年底前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向社会公示。从2019年起,要将上年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当年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目标及措施,作为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各街道人大工委参照这一做法,体现基层特色,建立年度环境报告制度,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检查,推动本地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机制。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组织领导,深入实施“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治气、治水、治土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快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强化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管控,加强油烟、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各类污染治理,展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气,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综合推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生态修复保护、水环境治理改善“三水并重”,加强外秦淮河七桥瓮等重点断面,内外秦淮河、明御河等城市河道污染防治,实施水质提升工程,努力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和处置,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做好重点企业土壤污染详查,逐步摸清底数、强化预防污染、严控污染风险,以固体废物严控增量、削减存量为重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与固废防治,确保土壤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三、强化监督保障,大力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全区国家机关要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 

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加强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强化“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结合我区区情特点,突出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等关键,连续三年对水环境治理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通过专项工作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及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促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要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生态环保领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确保法律法规在全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区人大、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要在区委统一领导下,探索建立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动机制,形成职权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依法推进的工作格局。区政府要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区监察委、法院、检察院要按照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四、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强化污染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秦淮,需要全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要在委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群防群治,着力构建生态环境的共建共治体系,共同推动区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全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带头践行新发展理念,带头实行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日常联系,主动反映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发挥专业优势,多提建设性意见建议,及时化解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强化舆论引导和监督,切实落实保障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公开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违法案件查处等环境保护信息,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公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区上下要在委统一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上下联动,把聚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强化法治保障,增强监督刚性,促进我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为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秦淮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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