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淮区201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数:20996 【字体:

区政府副区长  宗宁虎

20181129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南京市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要求,区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高度重视,组织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对2017年度秦淮区财政决算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共查出四大类问题,主要包括财政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不严谨、部门资产管理工作亟待加强、教育专项资金执行率低、工程投资额高估冒算擅自扩建等。截止目前,所有问题都已得到了纠正或已采取整改措施。

    (一)全口径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2017年末财政专户利息收入576.80万元未及时缴库问题,区财政于20188月全部上缴国库;二是财政专户8笔沉淀资金共计9585.18万元未盘活使用问题,区财政于20186月全部上缴国库,统筹安排用于当年公共预算支出;三是财政专户6笔应清理的借出款合计21152.07万元未及时清理问题,截至201810月区财政局累计收回资金20410万元,对742.07万元借出资金进行了冲抵核销账务处理;四是财政对外借款管理相对薄弱问题,区财政局已完成了对外借款审批文件、借款协议等档案资料整理和归档并完善了相关台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不严谨。涉及部门已按财政部门要求,在编制2018年“三公经费”调整预算以及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时予以落实;二是资产管理工作亟待加强。20183月区财政局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委托第三方清查工作,各单位将根据清查结果调整账簿同步登记资产管理系统,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核销待报废资产;三是应清理的往来款项未清理到位。目前,区财政局核实后,剔除采购供应商保证金13万元后,其余325.67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区政府办收取33个部门和单位的物价风险抵押金24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区市场管理局已向对方单位发函商请协查。

    (三)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教育专项资金个别项目执行率较低问题,目前石杨路学校基建技装项目区教育局累计申请项目资金27800万元,目前已使用23000万元,预计至年底至少使用26000万元,预计执行率94%;二是小区出新专项资金项目单位内控管理仍存在欠缺问题,项目单位已按规定对预付款超合同约定以及项目竣工验收1年后仍未进行竣工结算所涉项目进行了工程价款结算;三是秦淮灯会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单位针对招投标中的问题完善了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对未进行验收的灯组进行了补验收,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四是黑臭河整治专项审计调查中的问题,目前区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南京市20162017年度黑臭河道整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意见》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落实工程建设问题整改,区财政局对闲置的市级专项资金予以收回并按规定重新安排,专项用于黑臭河道整治项目。

    (四)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对于未经批准增加建设内容、工程造价高估冒算等问题,相关项目实施单位一是按审定价结算工程项目,二是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承诺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二、严格管理,落实整改措施

    (一)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促进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规范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清理,确保当年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二是加强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加强执行进度考核,落实定期通报、当年资金收回和下年预算挂钩的结果运用机制,实现财政支出安全合规和加快进度的有机统一。三是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部门当年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结余、区级安排项目支出未分配未拨付的资金以及超过2年的财政性结余资金,年终全部收回财政。

    (二)加强预算绩效评价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跟踪监督,全面推开预算部门绩效自评价,开展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二是强化重点资金监督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督检查机制,对涉及民生实事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开展专项检查。强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与政策扎口部门深入研究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在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资金闲置。三是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促,规范部门和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及内容。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开检查和考核力度,促进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预决算主体责任,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三)规范投资项目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性债务源头管理。对于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严格遵循“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作为建设立项的首要条件,未依法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二是制定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发改、建设、财政、审计、国资办,相互密切配合协同,针对当前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建立全流程、多维度的管理机制,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约束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实现管理目标。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力度。审计部门应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并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力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通过对项目的精细化管理举措落实情况的审查督查,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项目实施依法依规,切实降成本、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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