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院长 周守忠
2023年6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区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相关工作情况。
区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确保《民法典》正确实施。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以来,共新收各类案件68935件,审执结68684件。2023年1-5月,共新收各类案件11989件,审执结12222件,同比分别上升9.29%、9.39%;一审民商事收案得到持续压降,劳动争议、物业服务合同、相邻关系、人格权纠纷等案件同比下降20%-90%不等,最高法院张军院长视察期间对诉源治理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全市基层法院工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中考核的重要指标中,我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9.29%、结案率83.02%、平均审理天数47.32天、改发率1.16%,均位列全市第一;结收案比等指标也位列先进位次。现将相关做法报告如下:
一、学习《民法典》的情况
为提升全院干警对《民法典》的理解,增强法律适用能力,我院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了《民法典》的学习工作。
一是领导带头学,注重对新理念、新精神的学习领会。院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民法典》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将《民法典》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重点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夯实理论基础。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审判委员会常态化议程,安排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委会委员讲授《民法典》各编内容,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学习引领作用。
二是部门集中学,注重对新制度、新规则的辨析掌握。各部门充分利用支部大会、庭务会、专业法官会议等形式开展每周专题学习,高度关注《民法典》新增制度、重大修改内容,充分掌握《民法典》与原民商事法律的法条变化情况,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统一。邀请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民法教授开展专题授课,从理论上把握《民法典》新制度、新规则的来龙去脉,提升认识层次。邀请省、市法院院庭长和条线资深法官进行专题授课,学习条线最新裁判尺度,提高裁判质量。
三是干警主动学,注重对新形势、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订购法典、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类书籍,及时配备知网账号,为干警自学提供扎实硬件保障。民事审判法官坚持每周固定半天时间进行学习与讨论,学深吃透法条原文,更新裁判理念,确保《民法典》有效实施。干警就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延伸研究,先后有10人次参加全国首届金融司法协同论坛等国家级学术讨论会并获奖,在《人民司法》《审判研究》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民法典》研究文章20余篇。
二、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情况
为推动《民法典》实施,将纸面上的《民法典》转变为生动审判实践,我院从三个方面严格贯彻实施《民法典》相关规定。
一是进一步融入区域大局,扎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财产权保护。准确适用物权保护规则,审结“小区开民宿案”等财产损害赔偿、排除妨害、所有权确认等物权纠纷1158件。突出平等保护理念,与区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落实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保护的暂行办法》,构建“1+9”保护机制。审结“买卖网络游戏装备案”,依法保护公民对于虚拟财产的合法权利。严格防范滥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将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活扣代替死封”执行案件被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强化助企纾困解难。制定关于涉疫案件处理与中小微企业保护的应急举措,通过设立专门在线立案窗口、成立涉疫案件专门审判团队、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组建执行团队攻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问题等服务举措,最大程度减轻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与发改、税务、市场、人社等部门联动,综合运用信用修复、教育督促、失信约束等措施推进“暖企”信用修复和帮扶,助力提升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能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申请并获批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35件,无一改判发回。与区司法局、知产局联合出台关于打造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示范引领区的十项举措,设立古民居、硅巷等五个知识产权保护微法庭,推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知识产权“司法+行政+社会”保护网络。发起设立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和实践基地,设立9个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站,为中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创新创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审结的“使用僵尸域名的侵权主体认定”入选2022年度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抄袭、发布网络小说侵犯著作权案”入选南京法院法治护航数字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强化法治服务供给。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积极开展“双百”活动,院领导带队走访各类企业百余家、邀请企业家进法院240人、征求意见建议180余条,及时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制作《中小投资者风险防范审判白皮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发放投资者教育手册等形式,增强中小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企业发展能力,审结的“关联公司人格混同案”“公司形成僵局应予解散案”入选南京法院公司类案件典型案例。
二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注重人格权保护。自《民法典》生效以来,审结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纠纷525件。注重在新领域、新业态中当事人的人格权保护,关于“完善网络平台评论机制、保障平台商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建议获评全省优秀司法建议。强化对于《民法典》新规定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审结的“刷脸借贷案”获评2021年度南京法院十大优秀案件。倡导家庭美德。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开发家事案件要素式审判系统,审结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家事案件2745件,68.70%的纠纷调解和解或撤回起诉,相关举措入选省法院司法改革案例。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2016-2020)》与保护妇女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成立“向阳花开家庭教育司法协同指导站”,帮扶照顾未成年人、教育指导监护人,促进构建良好家庭环境。“代位继承出新规 侄甥享有继承权”案入选江苏法院家事纠纷典型案例(2021-2022年度)。强化弱势群体保护。成立“秦淮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推动构建秦淮区未成年人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崔某与徐某抚养纠纷执行案”入选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典型案例。发布《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用工风险化解问答》,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与区发改委、市场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双线”保护、净化网络消费环境的十项措施,推进消费者权益“司法+行政+社会”联动保护,“毛某与某医美机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等两起案件入选南京法院2022年度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件。
三是持续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民法典》实施的机制、人员和技术保障。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贯彻“家门口式”诉讼服务理念,设立全诉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与首接负责制。实现诉讼线上线下并轨服务,大力推行网上立案,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设立“适老司法服务驿站”,为老年当事人提供一对一志愿服务,打通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3个办公点设立“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功能区,打破司法服务时间限制。深化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积极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和综合考核。联合综治、司法行政部门,整合辖区非诉讼解纷力量,在我院俞家巷办公区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分中心,实现“诉讼服务+非诉讼服务”两个中心并轨运行。在全区12个街道成立“数字微法庭”并针对物业纠纷多发情况成立物业纠纷“数字微法庭”,进一步延伸矛盾纠纷诉源治理的触角。深入推进繁简分流。以“全面导入”为原则,“可调解、能速裁”为标准,依据案件类型和办理阶段分别导入类案速裁团队、速裁庭和民事审判业务部门进行“类案专审、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更好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民法典》施行以来,类案专审团队和简案快审团队审结案件36855件,以不足全院1/3的员额法官办结了全院民商事案件的79.11%。
三、普法宣传开展情况
为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了解《民法典》,增强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我们从如下三个方面开展了宣讲工作。
一是发挥法官专业特长,广泛进网入格。选择民法基础扎实、口头表达能力强的18名员额法官、22名法官助理,开通“社区点单、法官接单”直通车,进街道、社区、机关、学校等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230余场、参与指导化解纠纷1100余起,向群众宣传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法典》各篇章内容。青年法官宣讲团工作突出,我院团支部先后获评秦淮区、南京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二是利用新媒体宣传优势,发挥矩阵效应。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搭建《民法典》宣讲新渠道,发布《民法典》普法宣传文章1500余篇,进一步扩大《民法典》宣传覆盖面、影响力。参与制作全国首部《民法典》普法剧《第十五法庭》,以百姓身边故事传递《民法典》知识。拍摄原创微电影《生机》,传达平等保护理念,荣获第八届“金法槌奖”二等奖、平安南京“三微”比赛二等奖。我院荣获南京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三是强化案件释法析理,提升司法公信。要求法官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进行充分释法说理,提升裁判结果的可接受度,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强化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立法精神和立法目的,充分发挥法院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是学习的深度广度还不够。对《民法典》学习仍集中在应用层面,就问题谈问题,理论深度不够。少数法官存在只学自己业务相关部分的现象,对《民法典》体系的理解还浮于表面,对《民法典》的立法本意探究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字面理解的情况。
二是宣传的力度有待加强。宣传内容有时候过于简单,有时候过于“法言法语”,不能较好地引导群众认识、遵守、运用《民法典》。普法方式还不够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和形式的吸引力、感染力不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微视频、微动漫、微电影等精品少。
三是精品案例影响力不足。虽然我院近年来有两起案例入选了公报案例,也有30余件案件入选各条线典型案例,但是在《民法典》具体适用过程中的案例转化依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与学术界、上级条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未形成更有影响力的指导性案例。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后续工作中,我院将以《民法典》实施主力军的担当精神,坚持依法履职,抓紧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深度学习,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定期开展《民法典》研讨会、青年法官沙龙等,拓宽学习渠道,在全院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功能,对《民法典》实施以来民事纠纷进行定期态势分析,精准掌握纠纷发展趋势,提高类型化纠纷防范能力。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强化对适用《民法典》发改案件重点评查,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性。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厚植基层法治土壤。加大《民法典》普法产品创作力度,拓展宣传方式与形式,联动社区网格员,扩大宣传范围,积极营造全民学法守法良好氛围。根据基层社会特点,用案例阐释小案大义,选取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相邻关系、劳动争议等案件,深入社区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倡导尊老爱幼、团结互助、诚信友善等良好社会风尚。
三是持续改革创新,提升司法整体效能。在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上下功夫,推动“徕斯”数字微法庭发挥实质效能,为人民群众和企业诉讼、咨询等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规范流畅、优质温馨的司法服务。注重专业审判团队的梯队培养,提高法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调处化解纠纷的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我院将进一步强化对于《民法典》相关知识的学习、贯彻和宣传,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多元化、更高质量的司法需求,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中心城区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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